2012年末,全国总人口135404万人,出生人口1635万人,人口出生率为12.10‰,比上年提高0.17个千分点;人口死亡率为7.15‰,比上年提高0.01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比上年提高0.16个千分点。
从性别结构看,男性人口69395万人,女性人口66009万人;总人口性别比为105.13(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比上年末下降0.05;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7.70,比上年末下降0.08。
从年龄构成看,60岁及以上人口19390万人,占总人口的14.32%,比上年末提高0.5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12714万人,占总人口的9.39%,比上年末提高0.27个百分点;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93727万人,比上年末减少345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69.22%,比上年末下降0.60个百分点,比重首次下降。
从城乡结构看,城镇人口7118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103万人;乡村人口64222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434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达到52.57%,比上年末提高1.30个百分点。全国流动人口为2.36亿人,增长率比上年末提高2.92个百分点。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670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84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数3710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188万人。
下列判断正确的有:
(1)2012年全国死亡人口968万人
(2)2008年全国劳动年龄人口比重下降
(3)2011年全国65岁及以上人口数为1271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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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查明,2010年11月1日零时,江苏省常住人口为78659903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74382809人相比,增长5.75%。江苏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9630233人,占50.38%;女性人口为39029670人,占49.62%。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2.58下降为101.54。
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0230180人,占13.01%;15—64岁人口为59861916人,占76.10%;65岁及以上人口为8567807人,占10.89%。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64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4.5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13个百分点。
全省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506817人,具有高中文化(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12697799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0417500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901686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917人上升为10815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3039人上升为16143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6372人上升为38670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2881人下降为24176人。
下列判断正确的有:
(1)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江苏省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为8020925人
(2)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江苏省常住人口0—14岁减少的人口少于15岁及以上增加的人口
(3)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江苏省常住人口中女性人口所占比重比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时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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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我国实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出生人口1687万人,比上年增加47万人。2016年实施“全面两孩”生育政策,出生人口1786万人,比上年增加131万人;出生率与“十二五”时期年平均出生率相比,提高了0.84个千分点。2017年我国出生人口1723万人,虽然比上年减少63万人,但比“十二五”时期年平均出生人口多出79万人;出生率为12.43‰,比上一年降低0.52个千分点。2017年二孩数量进一步上升至883万人,二孩占全部出生人口的比重达到51.2%,比2016年的占比提高了11个百分点。
2017年出生人口最多的省份是山东,出生人口174.98万人,但是比2016年减少2.08万人。广东和河南出生人口也超过百万,其中广东出生人口151.63万人,同比增加22.18万人;河南出生人口140.13万人,较上年减少2.48万人。此外,出生人口排名前十的省份依次还有河北、四川、湖南、安徽、广西、江苏、湖北。其中,河北、四川、湖南出生人口超90万人,湖北最少,为74.26万人。
从人口增量来看,2017年广东出生人口增量最大,出生人口较2016年增加22.18万人。安徽、四川、河北出生人口增量超过5万,此外,江苏、湖南、山东、河南出生人口较2016年有所减少。其中,河南减少最多,出生人口减少2.48万人。
2016年山东、广东和河南三省出生人口之和占当年全国出生人口的比重约为:
21%
25%
28%
31%
“人口抚养比”通常用百分比表示,用来说明每100名劳动年龄人口大致要负担多少名非劳动年龄人口。目前,一般将15岁至64岁的人群定义为劳动年龄人口,14岁以下和65岁以上的人群定义为非劳动年龄人口。据测算,我国的人口抚养比到2013年将降低到最低点,之后就会上升。
根据上述文字,对“人口抚养比”理解最准确的一项是:
“人口抚养比”的大小主要取决于非劳动年龄人口的数量
劳动年龄人口的比重越高,“人口抚养比”则越高
“人口抚养比”是非劳动年龄人口与劳动年龄人口数之比
劳动力供给越充分,“人口抚养比”则越高
一国人口生育率的迅速下降在造成人口老龄化加速的同时,少儿抚养比也迅速下降,劳动年龄人口比例上升,在老年人口比例达到较高水平之前,将形成一个劳动力资源相对丰富、抚养负担较轻、于经济发展十分有利的“黄金时期”,人口学家称之为“人口红利”。中国目前的人口年龄结构就处在人口红利的阶段,每年供给的劳动力总量约为1000万,劳动人口比例较高,保证了经济增长中的劳动力需求。由于人口老龄化高峰尚未到来,社会保障支出负担轻,财富积累速度比较快。
从这段文字可以推断出:
“人口红利”一定会带来经济增长
中国的“人口红利期”即将结束
“人口红利期”是一个国家人口变迁过程中的必经阶段
一个老龄化社会,必然已经结束了“人口红利期”
人口红利是指一个国家的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较大,抚养率比较低,为经济发展创造了有利的人口条件。目前,我国正处于人口红利的( )阶段
成熟
发展
停滞
下降
根据材料,关于近四次人口普查的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有:
①城乡的少儿人口规模均出现逐次下降
②2000年,农村老年人口已经突破6000万人
③劳动年龄人口比例的城乡差距逐次缩小
④城镇的老年抚养比值逐次增长
②
①②
③④
①③
截至2017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从2012年末的9899万人减少至3046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289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的10.2%下降至3.1%,比上年末下降1.4个百分点。
分三大区域看,2017年东、中、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全面减少。东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300万人,比上年减少190万人;中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1112万人,比上年减少482万人;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1634万人,比上年减少617万人。
分省看,2017年各省农村贫困发生率普遍下降至10%以下。其中,农村贫困发生率降至3%及以下的省份有17个,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东、重庆。
全国农村贫困监测调查显示,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377元,比上年增加894元。
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上年。其主要特点:一是粮食丰收,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出售农产品数量增加,粮食、肉羊等部分大宗农产品市场价格回升。农民家庭一产经营净收入人均2826元,增长3.2%,增速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二是随着产业扶贫、旅游扶贫、电商扶贫等深入推进,贫困地区二三产业加快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取得可喜进展。农民家庭二三产业经营净收入人均897元,增长20.4%,增速比上年提高6.5个百分点。
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分项收入增速全面快于全国农村居民。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210元,比上年增长11.8%,增速比全国农村平均水平高2.3个百分点;人均经营净收入3723元,增长6.9%,增速比全国农村平均水平高0.9个百分点;人均财产净收入119元,增长11.9%,增速比全国农村平均水平高0.5个百分点;人均转移净收入2325元,增长14.8%,增速比全国农村平均水平高3.0个百分点。
2016年,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占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的比重为:
9.8%
36.5%
51.9%
57.9%
城镇化率是指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2012年我国的城镇化率约为:
47.5%
50.5%
52.5%
56.5%
①城镇化意味着对人口自由发展需求的满足,本质上要服务于人民
②据统计,2010年到2020年十年间,全国农村总流出人口中跨省进城人口增加2657万人,省内进城人口增长近1.12亿人
③事实上,近年来“人口回流促进区域内城市发展,城市发展进一步吸引人口回流”的循环互动在各地不断上演
④人口往哪里流动,城镇化的方向就应当往哪里延伸,随着人口省内流动日益频繁,作为城乡融合的重要载体,县域的城镇化是大势所趋
⑤这表明,省内城市务工成为近年来人口流动的趋势
⑥近年来,人口流动呈现出“跨省区人口流动趋缓、近域化流动趋势加强”的新趋势
将以上6个句子重新排序,语序正确的一项是:
①②③④⑥⑤
②⑥⑤③①④
④③⑥①②⑤
⑥②⑤③①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