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征税收入是指专门从事特定目的,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并且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比如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免税收入是纳税人应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是国家为了实现某些经济和社会目标,在特定时期或对特定项目取得的经济利益给予的税收优惠照顾,而在一定时期又有可能恢复征税的收入。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为鼓励高新技术企业自主创新,政府规定,在近两年内对这类企业研发产品的销售收入暂不收税,因此企业在研发产品上的销售收入属于免税收入
某农产品企业获得了当地政府对农业加工产品的专项财政补贴,该补贴属于不征税收入
国家规定,企业技术转让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因此这部分所得属于免税收入
为鼓励纳税人积极购买国债,国家规定国债所得利息收入暂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国债利息收入属于不征税收入
2005~2011年七年,江苏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与一般预算支出缺口最小的年份是: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新疆是我国重要的产棉区。2018年新疆棉花种植面积比上年增加411万亩,增长12.4%;2018年全国棉花种植面积为5028万亩,比上年增加236万亩,则2017年新疆棉花种植面积与全国的比值所处的区间是:
[0.45,0.55)
[0.55,0.65)
[0.65,0.75)
[0.75,0.85]
一个7层楼的酒店,每层有20间客房。酒店的房间号为一个3位数字,其中第一位为楼层,第二、三位为从01到20的房间编号。相邻的房间房号也相邻。某个楼层三个相邻房间的房号之和为一个各位数字均不相同、且各位数字之和为6的四位数。则这三个相邻房间的房号组合有多少种不同的可能?
2
1
6
4
2009年,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构成中,增幅最小的是( )。
工资性收入
家庭经营性收入
财产性收入
转移性收入
个人所得税改革是财税制度改革的组成部分,从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以每月工资、薪级及其他收入减去5000元后,剩余的收入再按比例计算纳税金额。但由于我国个人所得税只占总税收的7%左右,仅仅通过个人所得税改革来实现较为合理的财富调节目标,并非易事。从这个角度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只是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的第一步。
这段文字意在说明:
收入分配制度的完善任重而道远
个人所得税改革是财税制度改革的关键
实现合理的财富调节目标并非易事
个人所得税需要进一步提高
与1997年相比,2005年的日均居民消费和政府消费之和增加了多少亿元:
133.8
92.8
90.8
79.8
2018年第一季度,共有9586家星级饭店通过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审核,全国星级饭店第一季度的营业收入为487.11亿元,同比增长2.43%。餐饮收入为208.24亿元,客房收入为209.12亿元。
第一季度全国50个重点旅游城市共有3636家星级饭店通过省级旅游主管部门数据审核,第一季度全国50个重点旅游城市星级饭店营业收入为320.19亿元。
2018年第一季度,平均每家四星级及以上饭店月均营业收入:
低于300万元
在300-500万元之间
在500-1000万元之间
超过1000万元
2015年1~11月,北京市20个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实现收入7019.8亿元,同比增长7.5%,高于全市文化创意产业收入平均增速1.2个百分点,占全市文化创意产业收入的比重为68.8%。其中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功能区实现收入3772.5亿元,同比增长7.8%,占20个功能区总收入的53,7%;文化金融融合功能区实现收入436.5亿元,同比增长10%,占20个功能区总收入的6.2%。
传媒影视板块中,CBD-定福庄国际传媒产业走廊功能区、新媒体产业功能区、影视产业功能区分别增长8.9%、69.4%和27.9%,三个功能区收入合计占20个功能区总收入的17.1%;文化休闲板块中,北京老字号品牌文化推广功能区、主题公园功能区分别增长18%和1.5倍,两个功能区收入合计占20个功能区总收入的3%。
2015年1~11月,规模以上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业实现收入856.5亿元,同比增长21.5%,高于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平均增速15.2个百分点;数字内容服务和其他互联网服务行业分别实现收入17.8亿元和6.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5.3%和53%;全市重点互联网出版单位实现收入373.2亿元,同比增长5.9%。
按照各功能区2015年1~11月的收入增速从高到低的顺序,以下选项中排序正确的是:
CBD-定福庄国际传媒产业走廊功能区、新媒体产业功能区、影视产业功能区
北京老字号品牌文化推广功能区、主题公园功能区、新媒体产业功能区
主题公园功能区、北京老字号品牌文化推广功能区、影视产业功能区
新媒体产业功能区、影视产业功能区、北京老字号品牌文化推广功能区
2013年12月26日,中国社科院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的《社会蓝皮书》显示,2012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4565元,是1978年的11.5倍,年均增长7.4%。农村人均纯收入达到7917元,是1978年的11.8倍,年均增长7.5%。二者均为剔除价格因素影响后的数据。2013年上半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3649.1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817.5元。
从各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看,2012年,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收入最高的均为上海,分别达到40188元和17804元。北京排名第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36496元,农村人均纯收入16476元。
从收入高低对比来看,2012年,我国城乡居民高收入家庭(最高20%收入家庭)人均年收入为43797.5元;低收入家庭人均年收入只有1587.7元。
根据城乡居民对2014年物价水平变化的调整数据显示,认为物价水平会有大幅度上涨的人数比重为35.5%;认为物价会平稳上涨的人数比重为48.3%;其他观点的人数比重为16.2%。
2012年,上海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相差:
15633元
15623元
15613元
1564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