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省(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性收入与农村居民纯收入差距最大的是:
上海
北京
福建
湖南
江西省2015年财政总收入3021.5亿元,比上年增长12.7%,财政总收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8.1%,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其中,税收收入2373.0亿元,增长8.8%,占财政总收入比重为78.5%,其他收入648.5亿元。所有县(市、区)财政总收入突破6亿元,其中,财政总收入超10亿元的县(市、区)85个,比上年增加8个;超20亿元的36个,增加7个;超30亿元的17个,增加2个;超50亿元的5个,增加2个;百亿县实现零突破,南昌县财政总收入达100.9亿元。
以下关于江西省财政总收入情况的描述与资料相符的是:
2015年江西省财政总收入比5年前翻了一番
2011年-2015年江西省财政总收入的增长幅度呈逐年下降的趋势
2014年江西省财政总收入占生产总值比重为18%
2014年江西省财政总收入不是主要来源于税收收入
2007年前三个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346元,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13.2%,同比提高3.2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3321元,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14.8%,同比提高3.4个百分点。由此中国出现了比较罕见的城镇居民投入增长幅度低于农村居民收入增幅的现象。2007年前三个季度,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853元,同比增长18.8%,其中,国有经济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980元,同比增长20.8%,集体经济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1111元,同比增长18.0%,其他经济类型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1794元,同比增长15.6%,而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的月平均工资为1015元,同比增长11.8%。由此可见,农民工的收入增长远无低于城镇居民工资的平均水平。
2007年前三个季度,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高出()倍
3.12
2.12
1.12
4.12
“十一五”期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2005年的3255元提高到2010年的5919元,增加2664元,年均增长12.7%;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年均增长8.9%。比“十五”期间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速度高3.6个百分点。
2010年农村居民的工资性收入人均2431元,比2005年增加1257元,增长1.1倍,年均增长15.7%。在工资性收入中,在本乡地域内劳动得到的收入人均1178元,比2005年增加610元,增长1.1倍,年均增长15.7%;外出务工收入人均1015元,比2005年增加557元,增长1.2倍,年均增长17.2%。
2010年农村居民家庭生产经营纯收入人均2833元,比2005年增加988元,增长53.6%,年均增长9.0%,其中,农村居民家庭经营第一产业纯收入人均2231元,比2005年增加761元,增长51.8%,年均增长8.7%。农村居民家庭从事第二产业生产经营得到的纯收入人均182元,比2005年增加74元,增长68.2%;从事第三产业生产经营得到的纯收入人均420元,比2005年增加153元,增长57.4%。
2010年农村居民得到的转移性收入人均453元,比2005年增加305元,增长2.1倍,其中,2010年各级政府给予的农业生产补贴收入人均118元,比2005年增加100元,增长5.5倍;2010年农村居民领取的离退休金、养老金人均113元,比2005年增加82元,增长2.7倍;2010年农村居民报销医疗费人均27元,比2005年增加24元,增长8.7倍;2010年农村居民领取最低生活保障收入人均12元,比2008年增加7元,增长1.5倍。
2010年农村居民的财产性收入人均202元,比2005年增加114元,增长1.3倍,年均增长18.0%,年均增速比“十五”期间高3.5个百分点。
“十一五”期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的增加值对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加的贡献率约为:
37.1%
43.6%
47.2%
50.4%
2009年,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构成中,增幅最小的是( )。
工资性收入
家庭经营性收入
财产性收入
转移性收入
2010年,某省广电实际总收入为145.83亿元,同比增长32.07%。其中,广告收入为67.08亿元,同比增长25.88%;有线网络收入为45.38亿元,同比增长26.35%;其他收入为33.37亿元,同比增长57.3%。
2010年,该省广电收入中,省级收入为65.32亿元,比上年增加15.5亿元;地市级收入为41.61亿元,比上年增加13.39亿元;县级收入为38.90亿元,比上年增加6.52亿元。
2010年该省各市、县广电收入的区域分布如下:
东部地区50.06亿元,同比增长32.48%,占市县收入份额的62.18%,该地区的市均收入为10.01亿元,上年同期为7.56亿元。中部地区17.78亿元,同比增长40.70%,该地区的市均收入为5.93亿元,上年同期为4.21亿元。西部地区12.67亿元,同比增长80.86%,该地区的市均收入为2.53亿元,上年同期为1.4亿元。
截止2010年底,该省有线电视用户数为1885.88万户,比上年末净增161.7万户。其中有线数字电视用户为1007.8万户,比上年末净增277.58万户。
2010年,该省地市级广电收入的同比增速约为:
15%
20%
32%
47%
转移是一个机构单位向另一个机构单位或个人提供货物、服务或资产,而同时并没有从后一个机构单位获得任何货物、服务或资产作为回报的一种交易。简言之,转移支付单位并没有得到可具体量化的利益作为回报。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居民的经济转移性收入包括社会补助收入和其他经济转移性收入。社会补助收入包括单位补助收入和政府补助收入及社会救济收入。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不属于居民的经济转移性收入的是:
企业给职工发放的独生子女费
国家发放的残疾、下岗职工补助
国家为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和增强农民收入,按一定的补贴标准和粮食实际种植面积,对农户直接给予的补贴
企业职工每月获得的工资
我国脱贫攻坚成效显著。按照每人每年2300元(2010年不变价)的农村贫困标准计算,2018年年末农村贫困人口1660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386万人;贫困发生率1.7%,比上年下降1.4个百分点。全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371元,比上年增长10.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3%
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为
9407元
9377元
9368元
9102元
2014年,某地区生态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84元,其中县内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933元,县外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253元。2014年该地区生态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3326元,比该地区山区九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1099元。
2014年,该地区生态移民经营净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比农村居民低多少个百分点:
0.6
1.1
15.7
29.7
《河北省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河北省2010年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6263.4元,比上年增长10.5%。农民人均纯收入达5958元,增长15.7%。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318.3元,增长6.6%;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845元,增长14.8%。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即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的比重)为32.3%,比上年下降1.3个百分点;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5.2%,比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
从2005年到2010年,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的变动趋势是:
逐步扩大
逐步缩小
先扩大后缩小
先缩小后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