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查明,2010年11月1日零时,江苏省常住人口为78659903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74382809人相比,增长5.75%。江苏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9630233人,占50.38%;女性人口为39029670人,占49.62%。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2.58下降为101.54。
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0230180人,占13.01%;15—64岁人口为59861916人,占76.10%;65岁及以上人口为8567807人,占10.89%。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64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4.5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13个百分点。
全省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506817人,具有高中文化(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12697799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0417500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901686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917人上升为10815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3039人上升为16143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6372人上升为38670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2881人下降为24176人。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江苏省常住人口0—14岁人口的比重是:
6.37%
19.65%
13.02%
8.76%
假如2009年B市的常住人口是2005年的1.2倍,则该市2009年的卫生技术人员比2005年大约增加了:
0.4倍
0.8倍
1.4倍
1.8倍
上海市统计局2011年5月3日公布了本市快速汇总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全市常住人口为2301.91万人,其中外省市来沪常住人口为897.70万人。
与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本市十年来常住人口共增加628.14万人,增长37.53%;年平均增长率为3.24%。外省市来沪常住人口增加551.21万人,增长159.08%;平均每年增加55.12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9.99%。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占51.50%,女性人口占48.50%。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105.68上升为106.18。汉族人口占98.80%,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减少0.58个百分点;少数民族人口占1.20%,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提高0.58个百分点。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825.12万户,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49人,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2.79人减少0.3人。
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外省市来沪常住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的比重提高了近多少个百分点:
88
27.3
24
18.3
截止2017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764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7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4246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034万人。全国就业人员中,第一产业就业人员占27.0%;第二产业就业人员占28.1%;第三产业就业人员占44.9%。2017年全国农民工总量28652万人,比上年增加481万人,其中外出农民工17185万人。
2017年末,国有单位和城镇集体单位城镇就业人员约占全国城镇就业人员的:
13%
15%
17%
19%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深入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区域性整体贫困明显缓解,为实现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打下了坚实基础。
从地区看,东部地区已率先基本脱贫,中西部地区贫困人口数量全面下降,2017年末,东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300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1067万人,五年累计下降78.1%;农村贫困发生率由2012年末的3.9%下降到0.8%,下降3.1个百分点,已率先基本实现脱贫。中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由2012年末的3446万人减少到2017年末的1112万人,累计减少2334万人,下降幅度为67.7%。农村贫困发生率由10.5%下降到3.4%,下降7.1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由2012年末的5086万人减少到2017年末的1634万人,累计减少3452万人,下降幅度为67.9%;农村贫困发生率由2012年末的17.6%下降到2017年末的5.6%,下降12.0个百分点。
从贫困区域看,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民族八省区减贫成效更加突出,区域性整体贫困明显缓解。贫困地区2017年末农村贫困人口1900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4139万人,减贫规模占全国农村减贫总规模的六成;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末的23.2% 下降至2017年末的7.2%,五年累计下降16.0个百分点,年均下降3.2个百分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2017年末农村贫困人口1540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3527万人,下降幅度为69.6%;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末的24.4%下降至2017年末的7.4%,累计下降17.0个百分点,年均下降3.4个百分点。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青海、宁夏、新疆等民族八省区2017年末农村贫困人口1032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2089万人,下降幅度为66.9%,减贫规模占全国农村减贫规模的三成;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末的21.1%下降至2017年末的6.9%,累计下降14.2个百分点,年均下降2.8个百分点。
2012年末和2017年末我国农村贫困人口总数分别为多少万人?
6853 4513
8532 2746
9599 3813
9899 3046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查明,2010年11月1日零时,江苏省常住人口为78659903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74382809人相比,增长5.75%。江苏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9630233人,占50.38%;女性人口为39029670人,占49.62%。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2.58下降为101.54。
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0230180人,占13.01%;15—64岁人口为59861916人,占76.10%;65岁及以上人口为8567807人,占10.89%。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64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4.5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13个百分点。
全省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506817人,具有高中文化(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12697799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0417500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901686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917人上升为10815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3039人上升为16143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6372人上升为38670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2881人下降为24176人。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时,江苏省常住人口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是:
13.07%
10.89%
8.76%
7.98%
2017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3046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289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6853万人;贫困发生率(指年末农村贫困人口占目标调查人口的比重)为3.1%,比2012年末下降7.1个百分点。2017年全国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377元,比上年增长10.5%。
2017年末全国农村贫困发生率的目标调查人口与2012年末相比,增加的人数是:
1209万
1033万
-1319万
0
2009年江苏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4061.19亿元,比上年增长12.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201.64亿元,增长4.5%;第二产业增加值18416.13亿元,增长12.5%;第三产业增加值13443.42亿元,增长13.6%。主要经济指标迈上新台阶,人均GDP按当年汇率(1美元=6.8282元人民币)折算超过6400美元,财政总收入突破8000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2万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突破8000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1万亿元,实际利用外资、专利授权量均继续居全国第一。
2009年江苏省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16727.1亿元,增长14.6%。先进制造业保持较快增长,其中通用设备制造业产值增长13.4%,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产值增长36.7%,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产值增长14.6%,专用设备制造业产值增长20.5%,医药制造业产值增长27.3%。全年民营工业实现增加值8288.8亿元,增长18.9%,增幅同比提高4.2个百分点。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双倍增”计划,全省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21987亿元,增长19.5%。软件业销售收入增长30%以上。
2009年末江苏省人口总数:
在7796~7799万人之间
不超过7795万人
超过7805万人
在7800~7805万人之间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查明,2010年11月1日零时,江苏省常住人口为78659903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74382809人相比,增长5.75%。江苏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9630233人,占50.38%;女性人口为39029670人,占49.62%。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2.58下降为101.54。
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0230180人,占13.01%;15—64岁人口为59861916人,占76.10%;65岁及以上人口为8567807人,占10.89%。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64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4.5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13个百分点。
全省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506817人,具有高中文化(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12697799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0417500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901686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917人上升为10815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3039人上升为16143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6372人上升为38670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2881人下降为24176人。
下列判断正确的有:
(1)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江苏省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为8020925人
(2)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江苏省常住人口0—14岁减少的人口少于15岁及以上增加的人口
(3)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江苏省常住人口中女性人口所占比重比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时有所提高
0个
1个
2个
3个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深入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区域性整体贫困明显缓解,为实现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打下了坚实基础。
从地区看,东部地区已率先基本脱贫,中西部地区贫困人口数量全面下降,2017年末,东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300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1067万人,五年累计下降78.1%;农村贫困发生率由2012年末的3.9%下降到0.8%,下降3.1个百分点,已率先基本实现脱贫。中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由2012年末的3446万人减少到2017年末的1112万人,累计减少2334万人,下降幅度为67.7%。农村贫困发生率由10.5%下降到3.4%,下降7.1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由2012年末的5086万人减少到2017年末的1634万人,累计减少3452万人,下降幅度为67.9%;农村贫困发生率由2012年末的17.6%下降到2017年末的5.6%,下降12.0个百分点。
从贫困区域看,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民族八省区减贫成效更加突出,区域性整体贫困明显缓解。贫困地区2017年末农村贫困人口1900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4139万人,减贫规模占全国农村减贫总规模的六成;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末的23.2% 下降至2017年末的7.2%,五年累计下降16.0个百分点,年均下降3.2个百分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2017年末农村贫困人口1540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3527万人,下降幅度为69.6%;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末的24.4%下降至2017年末的7.4%,累计下降17.0个百分点,年均下降3.4个百分点。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青海、宁夏、新疆等民族八省区2017年末农村贫困人口1032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2089万人,下降幅度为66.9%,减贫规模占全国农村减贫规模的三成;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末的21.1%下降至2017年末的6.9%,累计下降14.2个百分点,年均下降2.8个百分点。
贫困发生率指的是低于贫困线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由材料数据可知,与2012年末相比,我国中部地区2017年末农村总人口:
减少了约113万人
减少了约280万人
增加了约113万人
增加了约28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