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国全年粮食种植面积11057万公顷,比上年增加70万公顷,棉花种植面积504万公顷,增加19万公顷,油料种植面积1379万公顷,减少10万公顷,糖料种植面积195万公顷,增加4万公顷。
全年粮食产量57121万吨,比上年增加2473万吨,增产4.5%。其中,夏粮产量12627万吨,增产2.5%,早稻产量3276万吨,增产4.5%,秋粮产量41218万吨,增产5.1%。
全年棉花产量660万吨,比上年增产10.7%。油料产量3279万吨,增产1.5%。糖料产量12520万吨,增产4.3%。茶叶产量162万吨,增产9.9%。
全年肉类总产量7957万吨,比上年增长0.4%。其中,猪肉产量5053万吨,下降0.4%,牛肉产量648万吨,下降0.9%,羊肉产量393万吨,下降1.4%。年末生猪存栏46767万头,增长0.7%,生猪出栏66170万头,下降0.8%。牛奶产量3656万吨,增长2.2%。
全年水产品产量5600万吨,比上年增长4.2%。其中,养殖水产品产量4026万吨,增长5.2%,捕捞水产品产量1574万吨,增长1.9%
2011年全国全年粮食、棉花平均亩产量与2010年相比:
粮食有所提高、棉花有所降低
粮食有所降低、棉花有所提高
两者均有所提高
两者均有所降低
下列分析正确的有:
(1)2009年与2008年相比,我国东部地区各省(市)房地产投资完成额均有所增加。
(2)2009年与2008年相比,我国东部地区各省(市)商品房单位面积售价均有所上涨。
(3)2009年我国东部地区各省(市)住宅投资完成额均占房地产投资完成额的一半以上。
(4)2008年、2009年江苏省住宅投资完成额在我国东部地区各省(市)中均最多。
1个
2个
3个
4个
2021年,全国羊肉产量同比增长率约为:
2.4%
3.4%
4.4%
5.4%
2011年,我国粮食生产创造了新的历史记录,达到了2020年粮食产能规划水平。粮食总产量登上了5亿5千万吨新台阶,初步统计,2011年全年粮食总产量达到57121万吨,比2010年增长4.5%。
2011年,各级政府抓粮食生产始终不放松,实现了夏粮、早稻、秋粮生产季季增长,是近些年来少有的。全国夏粮总产量12627万吨,比去年增产321万吨,增长2.5%;早稻总产量3276万吨,比去年增产143万吨,增长4.5%;秋粮总产量41218万吨,比去年增产2018万吨,增长5.1%。
2011年,全国三大粮食作物总产量超过5亿吨,达到51045万吨。稻谷总产量突破2亿吨大关,达到20078万吨,比去年增产503万吨,增长2.6%;小麦总产量11792万吨,比去年增产274万吨,增长2.4%;玉米总产量19175万吨,比去年增加1450万吨,增长8.2%,玉米大幅度增产使我国粮食生产结构得到进一步改善。2011年,全国13个粮食生产省(区)粮食总产量达到43422万吨,比2010年增产2238万吨,增产5.4%,占全国总增产量的90.5%,粮食主产区的稳定增产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东北及内蒙古四省(区)共增产粮食1386万吨,增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56%,其中黑龙江增产558万吨,增长11.1%,吉林增产329万吨,增长11.6%,辽宁增产270万吨,增长15.3%,内蒙古增产229万吨,增长10.6%。
粮食产量超5千万吨的黑龙江、河南两省,2011年粮食生产更上一层楼,粮食总产量分别达到5571万吨和5543万吨,双双登上5500万吨新台阶。
主要受气候影响,贵州和重庆全年粮食总产量减产,贵州减产235万吨,下降21.2%,重庆减产29万吨,下降2.5%,三季粮食中,夏粮产量减产的有甘肃、宁夏、新疆三省(区);早稻产量减产的有安徽、湖北、广西三省(区);秋粮产量贵州减产279万吨,下降29.3%,重庆减产30万吨,下降3%,上海略有减产。
2011年全国粮食总产量比2010年增产:
2570万吨
1640万吨
2000万吨
2460万吨
据统计,2007年1~8月份黑龙江省对俄贸易进出口实现69.8亿美元,增长72.3%。高于全国对俄进出口增幅31.1个百分点,占黑龙江省对外贸易进出口总值的63.1%,占全国对俄贸易进出口总值的23.2%。其中对俄出口52.5亿美元,增长95.1%,高于全国对俄出口增速13.9个百分点,占黑龙江省对外贸易出口总值的69%,占全国对俄贸易出口总值的30.9%;对俄进口17.3亿美元,增长27.1%,高于全国对俄进口增速17.4个百分点,占黑龙江省对外贸易进口总值的50%。占全国对俄贸易进口总值的13.3%。黑龙江省对俄出口主要商品中,出口服装及衣着附件27.3亿美元,增长了1.1倍;出口鞋类6.7亿美元,增长31.6%,上述两种商品分别占对俄出口的52%和12.8%。出口机电产品9.6亿美元,增长2.2倍,占对俄出口的18.3%。黑龙江省自俄进口主要商品中,进口原木669.7万立方米,7亿美元,增长20.5%;进口肥料2.5亿美元,增长14.7%,占自俄进口的14.5%。
根据统计资料,2007年1~8月份全国对俄贸易进出口总值是:
69.8亿美元
110.6亿美元
169.9亿美元
300.9亿美元
甲、乙、丙三人打羽毛球,每一局由两人上场,另一人做裁判。第一局抽签决定裁判,往后每一局的比赛在上一局的胜者和上一局的裁判之间进行。打了若干场之后,甲胜了10局,乙和丙各负了8局,则他们至少打了多少局:
20
21
22
23
2009年1-3月,全国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4880亿元,同比增长4.1%。其中,商品住宅完成投资3422亿元,同比增长3.2%,比1-2月提高2.4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回落31.5个百分点。
1-3月,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17.87亿平方米,同比增长12.7%;房屋新开工面积2.01亿平方米,同比下降16.2%,降幅比1-2月扩大1.4个百分点;房屋竣工面积992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6.3%,增幅比1-2月回落2.7个百分点。其中,住宅竣工面积8117万平方米,增长26.9%,比1-2月回落1.6个百分点。
2009年1-4月,全国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7290亿元,同比增长4.9%。其中,商品住宅完成投资5114亿元,同比增长3.4%,比1-3月提高0.2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回落31.8个百分点。
1-4月,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20.1亿平方米,同比增长12.4%;房屋新开工面积2.78亿平方米,同比下降15.6%,降幅比1-3月缩小0.6个百分点;房屋竣工面积1.32亿平方米,同比增长27.1%,增幅比1-3月提高0.8个百分点。其中,住宅竣工面积1.09亿平方米,增长28.5%,比1-3月提高1.6个百分点。
2009年4月,全国房屋新开工面积为:
2.78亿平方米
2.01亿平方米
1.09亿平方米
0.77亿平方米
2009年7月,全国粗钢产量同比增长12.6%,增速比上个月提高6.6个百分点;钢材产量同比增长19.4%,增速比上个月提高5.4个百分点;焦炭产量同比增长6.3%;铁合金产量同比增长15.1%。钢材出口181万吨,比上月增加38万吨;进口174万吨,比上月增加11万吨。钢坯进口57万吨,比上月增加19万吨。焦炭出口5万吨,比上月增加2万吨。
1—7月,全国粗钢产量31731万吨,同比增长2.9%,增速同比下降6.4个百分点。钢材产量37784万吨,同比下降7.6%,增速同比下降4.1个百分点。焦炭产量19048万吨,同比下降3.5%,上年同期的同比增长率为11.3%。铁合金产量1124万吨,同比增长0.8%,增速同比下降16.8个百分点。钢坯进口323万吨,同比增长27.9倍。钢材出口1116万吨,同比下降67.3%;进口988万吨,同比增长1.6%。铁矿砂进口35525万吨,同比增长31.8%。焦炭出口28万吨,同比下降96.6%。
2009年6月,全国钢材产量的同比增长率为:
5.4%
14.0%
19.4%
24.8%
2011年全国全年粮食种植面积11057万公顷,比上年增加70万公顷,棉花种植面积504万公顷,增加19万公顷,油料种植面积1379万公顷,减少10万公顷,糖料种植面积195万公顷,增加4万公顷。
全年粮食产量57121万吨,比上年增加2473万吨,增产4.5%。其中,夏粮产量12627万吨,增产2.5%,早稻产量3276万吨,增产4.5%,秋粮产量41218万吨,增产5.1%。
全年棉花产量660万吨,比上年增产10.7%。油料产量3279万吨,增产1.5%。糖料产量12520万吨,增产4.3%。茶叶产量162万吨,增产9.9%。
全年肉类总产量7957万吨,比上年增长0.4%。其中,猪肉产量5053万吨,下降0.4%,牛肉产量648万吨,下降0.9%,羊肉产量393万吨,下降1.4%。年末生猪存栏46767万头,增长0.7%,生猪出栏66170万头,下降0.8%。牛奶产量3656万吨,增长2.2%。
全年水产品产量5600万吨,比上年增长4.2%。其中,养殖水产品产量4026万吨,增长5.2%,捕捞水产品产量1574万吨,增长1.9%
对2011年全国全年肉类总产量增量影响程度最小的是:
羊肉产量
牛肉产量
猪肉产量
其他肉类产品
某市乙公司获准使用该市一块土地,用途是设置综合农场,发展农业。2014年3月26日,该市规划局查获知乙公司在地块内陆续建房,搭脚手架,但并没有用来发展农业,而是以“乙农庄”的名义对外经营。规划局遂于2014年4月2日向乙农庄作出《关于拆除违法建设的通告》,要求乙公司在通告之日起四日之内,自行无条件拆除违法建设房屋。该行政决定未告知乙公司所依据的事实、法规,也未告知乙公司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的权利。同月3日,规划局直接在乙农庄门口张贴该通告,未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向乙公司送达。同月18日,规划局组织有关人员对违法建筑物实施强制拆除。拆除期间未申请公证机构对现场拆除情况、财务清点情况进行证据保全和临时保管,亦未出具任何财务的交接手续,只由该市某镇法律服务所于当日制作了《用品清单》,有规划局、某镇政府、村委会和乙农庄一名员工的签名。5月19日,乙公司向某公证处出具了《公证书》,乙公司据此于2014年8月15日提起诉讼,要求该市规划局予以赔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该市规划局不应当赔偿的范围有:
乙公司的违法建筑物
乙公司在乙农庄里的合法财产
乙农庄的经营性损失
受拆迁惊吓的乙公司员工的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