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在中国古代政府管理中早有应用。从《尚书》的“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到周朝《地官》中的相关规定。到秦汉已形成较完整的绩效制度。宋庆历年间,范仲淹在向皇帝提交的《答手诏条陈十事》中,第一条为“明黜陟”,即废除“磨勘制”,恢复宋朝的考绩制。宋朝在救灾上有不成文规定,主办官员若能用好政府拨款,且无贪贿和灾民暴乱,则为“有功”;若不动用国库,而是运用地方资源救灾,则为“有绩效”。
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是对政府治理理念和方式的重大改革,影响深远。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该怎么做,事关改革成败。“全面”是相对于局部、片面或举例说明而言的,按此理解,全面绩效管理是全覆盖公共部门、公共资金的管理。绩效管理是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的统一,其管理主体是各级政府,采用“有效公共服务+预算”的双要素管理。通过绩效指标、绩效目标,将公共部门职能转化为责任,以绩效评价来监察结果,从而将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纳入该体系,是责任型、服务型政府的“抓手”。它按不同对象设计管理环节,如对部门采用绩效目标、绩效预算、绩效拨款、绩效评价等环节管理,从而区别于传统管理。
绩效管理属于科学管理,科学性是其基本属性,主要通过制度建设、绩效指标和日常管理体现。绩效指标应按部门职能、预算项目目标设计,遵循量化规则,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则应符合公共管理规律和流程化、环节化管理要求,如对预算项目采用前期、中期、后期评价模式,对部门管理采用绩效目标、绩效预算、绩效拨款、绩效评价环节模式。绩效指标应指向结果,绩效评价是对结果而非管理过程的评价。绩效管理过程各项评价结果应按法律、《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公开。
根据材料,我国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原则包括( )
整体性原则
公益性原则
科学性原则
公开性原则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指的是政府规定哪些经济领域不开放,除了清单上的禁区,其他行业、领域和经济活动都准许市场主体进入。下列关于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说法错误的是:
①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的国际环境,有利于我国企业走出去
②给予市场主体充分的自主权和准入机会,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
③是政府简政放权、优化职能,合理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的体现
④从原来正面清单的事中事后监管,转向负面清单的事前行政审批
①②
①④
②③
③④
根据材料,我国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原则包括( )
整体性原则
公益性原则
科学性原则
公开性原则
2015年11月2日,《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开放措施一览表》向社会发布,该一览表包括首批11项开放措施的调整实施情况等,这意味着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
下列选项中,哪项不属于本次试点涉及的领域:
金融
商务和旅游
新能源
健康医疗
自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营改增”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营改增”改革的目的有:
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
进一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进一步提高地方财政收入
进一步促进经济结构调整
克隆技术属于生物技术中的:
细胞工程
化学工程
系统工程
遗传工程
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指出要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完善少年司法制度,坚持( )审判。
要素式
一站式
圆桌式
纠问式
2015年,陕西省确定的政府工作总基调是:
依法行政
稳中求进
深化改革
多快好省
国务院及地方政府机构改革顺利实施。重点领域改革迈出新的步伐,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力度加大,营商环境国际排名大幅上升。对外开放全方位扩大,共建“一带一路”取得重要进展。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成功举办,海南自贸试验区启动建设。货物进出口总额超过30万亿元,实际使用外资1383亿美元、稳居发展中国家首位。
对这段文字概括最准确的一项是:
中国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
中国经济结构不断优化
中国发展新动能快速增长
中国改革开放取得新突破
2018年3月上海市政府召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2018年上海将围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放管服”“证照分离”等改革,重点聚焦效率、监管和服务“三个优化”。同时,认真落实国务院批复的《上海市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提出的改革举措。
“证照分离”主要是指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外,把营业执照与能分离的许可类证相分离,并根据地方实际采取其他管理办法,实现持照即可经营。其原则之一,是对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实现行业自律管理的事项,取消行政审批,实行行业自律管理,允许企业直接开展相关经营活动。2015年12月22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在上海浦东新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涉及116个行政许可事项,其中10项行政许可事项取消审批,6项审批改备案,26项实行告知承诺,41项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33项加强市场准入管理。
2017年9月,《国务院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指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释放企业创新创业活动,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重要举措。2017年9月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2015年上海浦东新区率先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清理116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做法在更大范围内进行推广,继续探索破解企业面临的“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打通“最后一公里”,待成熟以后将在全国推开。2018年10月,国务院正式印发了《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证照分离”向全国推广。
近三年来随着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入,注册资本登记制度、简化住所登记、多证合一、先照后证、企业注册全程电子化、企业名称管理制度改革、年检改年报、“双随机、一公开”(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制度、建设运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一张网”等多项改革措施,夯实了经济发展的微观基础,激发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情,有力促进了营商环境优化。目前,全国平均每天新增企业从改革前的0.69万户上升到1.64万户,开办企业便利度的国际排名大幅上升。
2017年9月,《国务院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指出,“证照分离”改革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集中体现,进一步深化推进改革试点的重点是:
清理规范各类许可
大力推进行政审批
加快推进信息共享
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