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因拖欠乙公司贷款被乙公司诉至法院,乙公司胜诉后甲公司拒不执行,乙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甲公司知晓后将公司财产陆续转移。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甲公司的行为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乙公司可向司法机关控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因被执行人为甲公司,所以只能追究甲公司的刑事责任
人民法院可通过纳入失信名单、媒体公布等手段追究甲公司责任
(1)策划活动细节
(2)联系住宿宾馆
(3)确定会议形式、规模、时间、计划费用
(4)收集信息,包括与会同志地址、电话、邮件或者QQ等
(5)发函或电话通知
(4)-(2)-(3)-(1)-(5)
(5)-(3)-(1)-(4)-(2)
(5)-(2)-(3)-(4)-(1)
(3)-(1)-(2)-(4)-(5)
张某与他人发生纠纷报警,民警王某到现场处置,张某借故提前离开,王某电话通知他返回现场接受调查遭拒。张某因对王某电话中的言语不满,先后6次打电话和短信辱骂。王某遂报案,区公安分局受理、调查后对张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王某被张某辱骂不应报案,应依职权处理
张某不配合调查并辱骂王某,应对其从重处罚
张某对处罚决定不服,不能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张某对处罚决定不服,可向区公安分局申请行政复议
截至2011年末,全国城乡就业人数达到76420万人,比2002年末增加3140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数35914万人,增加10755万人;乡村就业人数40506万人,减少7615万人,农民工数量不断扩大,2011年末达到25278万人。
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比2002年增长1.8倍,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实际增长9.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977元,比2002年增长1.8倍,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实际增长8.1%。2002~2011年,城乡居民收入年均增速超过1979~2011年7.49%的年均增速,是历史上增长最快的时期之一。其中,2010年、2011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速连续两年快于城镇。
2011年末,城乡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分别为36.3%和40.4%,分别比2002年降低了1.4和5.8个百分点,主要耐用消费品拥有量大幅增长;2011年末,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户拥有家用汽车18.6辆,比2002年末增加17.7辆;拥有移动电话205.3部,增长2.3倍;拥有家用电脑81.9台,增长3.0倍。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户拥有电冰箱61.5台,增长3.1倍;空调机2.6台,增长8.9倍;拥有移动电话179.7部,增长12.1倍。2011年末,全国电话普及率达到94.9部/百人,比2002年末增长1.8倍。
2002年末全国电话普及率约为:
52.7部/百人
50.1部/百人
33.9部/百人
13.7部/百人
2019年,我国电信业务收入累计完成金额1.31万亿元,固定通信业务收入完成4161亿元,同比增长9.5%,在电信业务收入中所占比重较上年提高2.6个百分点;移动通信业务实现收入8942亿元,同比减少2.9%。2014~2019年,全国移动电话4G及非4G基站数变化情况如下图所示:
2015~2019年,移动电话基站总量同比增速最快的年份是: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9年
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初衷是保护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诉权,所谓“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只是指那些符合法律规定立案条件的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法院必须立案,否则法院就没有必要受理。所以,_____________________,对此,可能有人认为,设立立案标准等于为立案设置了门槛,很难保障当事人通过诉讼解决纠纷的权利。其实任何权利都有限度,不存在没有边界的权利,当事人通过诉讼解决纠纷的权利同样如此。只有符合立案标准,这种权利才能通过法院诉讼得以实现。
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推行立案登记制并不意味着“是案就立”
不能将“立案难”与司法公正简单关联起来
明确立案标准才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应正确理解司法资源作为公共产品的有限性
2007年黑龙江省全年完成邮电业务总量512.7亿元,比上年增长28.1%。其中,电信业务总量483.5亿元,增长29.4%;邮政业务总量29.2亿元,增长9.8%。年末全省长途光缆线路总长度42567公里;局用交换机总容量1004.9万门。年末固定电话用户1112.2万户,增长2.8%,其中城市837.7万户,增长4%;农村274.5万户,下降0.6%。移动电话用户1449.2万户,增长14.4%。全省电话普及率为67.1%,比上年提高5.6个百分点。国际互联网络用户299万户(包括拨号、专线和宽带接入用户),增长4.9%,其中宽带接入户209.2万户,增长18.8%。
2006年黑龙江省电话普及率是:
67.1%
61.5%
54.4%
52.4%
所有操作、携带方便的移动电话显示屏尺寸不可能大于3.5英寸,而所有注重阅读效果的移动电话显示屏尺寸都要大于3.5英寸。S品牌的移动电话的显示屏有4英寸。
基于以上事实,以下判断一定正确的是:
S品牌的移动电话不注重阅读效果
S品牌的移动电话既不便于操作和携带,也不注重阅读效果
S品牌的移动电话不便于操作和携带
S品牌的移动电话便于操作和携带
某橡胶厂是国有企业,为了生产需要,于2009年3月,在没有提出申请,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自己主厂房旁边建造了315平方米的临时简易房。建造简易房时该县城乡建设委员会的下属机构城乡管理监察大队(以下简称“城管监察大队”)曾对该行为进行过制止,但橡胶厂没有停止建造行为。4月初,简易房建成。2009年5月20日,县城管监察大队又向橡胶厂发出通知,重申该简易房属违章建筑,限其于5月31日之前自行拆除。6月1日,城管监察大队以橡胶厂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建造简易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和《××市建筑管理若干规定》的规定为由,作出关于强制拆除违章建筑简易房的决定。橡胶厂在接到该决定后,既未起诉,也未拆除。城管监察大队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法院经审查后发现,城管监察大队只是县建委的下属机构,无权做出行政处理决定,遂决定对此申请不予执行。城管监察大队认为,法院只有执行权,没有审查权,法院不予执行是错误的。
关于人民法院不执行城管监察大队的处理决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人民法院的做法错误,因为放纵了橡胶厂的违法行为
人民法院的做法正确,因为城管监察大队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人民法院的做法正确,因为被申请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明显缺乏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的做法错误,城管监察大队虽然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但是处理决定毕竟针对的是违法行为
2009-2014年,电话用户数与上年差距最大的年份是:
2009年
2010年
2013年
20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