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不属于村民委员会职责的是:
调解民间纠纷
促进农村公共服务
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林木砍伐的罚没
下列行为中,不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15岁的乙与某销售公司签订购买2部手机的合同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甲与他人签订房屋购买合同
丙雇佣丁的商船走私品牌手机,并与丁达成利润分成协议
戊通过向领导行贿的方式与某国有公司签订销售合同
下列哪项不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某工厂工人在食堂就餐时发生大规模食物中毒
某化工厂化学原料发生泄漏,造成周围居民大面积中毒
某制鞋厂长期使用甲苯等工业原料,致使多名员工患上肌肉萎缩症
在广东等地出现的禽流感
某公司30岁以下的年轻员工中有一部分报名参加了公司在周末举办的外语培训班。该公司的部门经理一致同意在本周末开展野外拓展训练。所有报名参加外语培训班的员工都反对在本周末开展拓展训练。
由此可以推出:
所有部门经理年龄都在30岁以上
该公司部门经理中有人报名参加了周末的外语培训班
报名参加周末外语培训班的员工都是30岁以下的年轻人
有些30岁以下的年轻员工不是部门经理
公安部有一位领导曾经做过调查,结果发现信访群体中80%都是农民,没有一个是科级以上干部亲属,包括村主任的亲属都没有。国家信访部门负责人也曾说过: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中80%以上是有道理的。
这段文字意在说明的是:
我们要正确对待上访群众所反映的问题
“各负其责”不应该只是口号,“就地解决问题”是一个重要的工作
上访往往是社会最基层、最弱势群体不得已而采取的一种自我维权行为
应加强基层干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以下绘画技法中,属于中国画的技法有:
白描
素描
写意
水墨
以下不属于导致听力下降、听力减退原因的是:
太多的噪音伤害了内耳中的细毛
经常用耳勺掏挖耳朵碰伤了耳道
精神压力过大导致内耳供血障碍
戴耳机听音乐导致听觉中枢受损
浏览史书,常常会发现一些对我们今天很有启迪的故事。《三国志》记载:建安五年春,袁绍积极秣马厉兵,统领十万大军准备伐曹。谋士田丰对袁绍说:“曹公善用兵,变化无方,众虽少,未可轻也,不如以久持之。”袁绍不听,丰恳谏,绍大怒,命将田丰下狱。官渡一战,曹操大破袁军。绍既败,有人对田丰说:“君必见重。”田丰却说:“若军有利,吾必全,今军败,吾其死矣。”袁绍回来,果然把田丰杀了。
田丰反对袁绍伐曹的意见,不是被实践证明是正确的么?那么,为什么还要杀田丰呢?这个问题似乎有些令人费解,然而,好好思索一下,也是不难得出答案来的。袁绍之所以要杀田丰,关键在于田丰伤了袁绍的“面子”,破坏了他的“威信”。因为你反对我,你对了就意味着我错了,这还了得。作为谋臣的田丰正是深深了解袁绍之为人,所以当有人向他道喜时,他却想到了“吾其死矣”。
由此联想到今天我们某些单位的个别领导,他们在工作上总喜欢搞独断专行,听不进去半点不同意见,但为“面子”和“威信”,可以置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顾,拗着要下面“坚决照办”。他们一旦犯了错误,更是文过饰非,对那些反对他们并被实践证明是反对对了的人,则是耿耿于怀。虽然这些人不能像袁绍对付田丰那样向提意见的同志开刀,但他们手里有权,瞅准机会暗里打击报复,待时机一到,就把“小鞋”往那些同志的脚上一套。可以说,在这些同志的身上很有几分“袁绍遗风”。
列宁曾经说过一段耐人寻味的话,“据说,历史喜欢作弄人,喜欢同人们开玩笑。本来要到这个房间,结果却走进了另一个房间。在历史上,凡是不懂得,不认识自己的真正实质,即不了解实际上(而不是凭自己的想象)倾向于哪些阶级的人们、集团、派别,经常会遇到这样的事情。”当年袁绍以为杀了田丰,就可以掩盖自己的愚蠢,维护自己的“威信”,结果落得为天下哂笑。今天我想有必要给某些人也敲一声振聋发聩的警钟:请君以袁绍为戒!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袁绍遗风”的特点:
独断专行
顾及面子
打击报复
贪污受贿
下列撰写公文常见的缺点,属于“语句表述不完整”的是:
交代不明
篇幅冗长
滥用省略
眉目不清
下列不属于贸易保护主义措施的是:
知识产权措施
通关环节壁垒
进口禁令
为外国商品和服务进口提供优惠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