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有了好的法律,没有严格执行,就会形成“破窗效应”,损害法律尊严,动摇法律根基。但是,在强调法治时,不少人却有意无意地将“民”排除在外,津津乐道所谓“法治不是治民,而是治官”。的确,我们谈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主要是针对行使权力者而言的,要求切实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然而,无论治国、执政还是行政,都需要公民的配合。公民既需要作为相对人服从相关权力行使的结果,又需要根据法定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到“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中来,所以,一方面要强调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起好模范带头作用,另一方面要坚持走法治群众路线,扎实培育公民守法意识。要让人们切实体会到并铭记在心,公民不履行法定的义务,和行政主体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样,都是对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侵犯;违法或者不当的私人行为应当依法制裁和纠正。
这段文字意在说明:
在遵守既有法律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政府依法决策机制
法律实施的实效性依赖于公民参与
法律是全体人民总体意识表示的一致
违法或者不当行使权力应当受到制裁和纠正
2015年3月,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商务部亚洲博鳌论坛2015年年会上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共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即“一路一带”,是习近平主席2013年出访东亚和东南亚期间提出的倡议,之后正式写入十八届三中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一路一带”将充分依靠中国与有关国家既有的多边机制,借助既有的、行之有效的区域合作平台,继承古丝绸之路的开放传统,吸纳东亚国家开放的区域主义。“一路一带”秉承开放包容精神,不会搞封闭、固定、排外的机制。它不是从零开始,而是现有合作的延续和升级。有关各方可以将现有的、计划中的合作项目串联起来,形成一揽子合作,争取产生“一加一大于二”的整合效应。与此同时,“一路一带”倡议的地域和国别范围也是开放的,古代陆、海丝绸之路上的国家、中国的友好邻国都可以参与进来。未来“一路一带”中的很多项目,涉及的国家和实体可能很多,开放性也更强。
历史上的丝绸之路主要是商品互通有无,而今天“一路一带”交流合作的范畴要大得多,可以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也可以是贸易投资便利化和产业合作,当然也少不了人文交流和人员往来。各类合作项目和合作方式,都旨在将政治互信、地缘毗邻、经济互补转化为务实合作、持续增长的优势,目标是物畅其流、政通人和、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在共建“一路一带”过程中,中国将坚持正确的义利观,道义为先、义利并举,向发展中国家和友好邻国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真心实意帮助发展中国家加快发展。中国不仅要打造中国经济的升级版,也要通过“一路一带”等途径打造中国对外开放的升级版,不断拓展同世界各国特别是周边国家的互利合作。
“一路一带”作为中国首倡、高层推动的国家战略,它的提出:
适应世界经济发展新形式,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
使我国在欧亚非整体经济架构的过程中掌握了主动权
为各国产品、技术、劳务、资本的流动提供了新的通道
有效建立了互利共赢、多元平衡、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
2015年3月,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商务部亚洲博鳌论坛2015年年会上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共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即“一路一带”,是习近平主席2013年出访东亚和东南亚期间提出的倡议,之后正式写入十八届三中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一路一带”将充分依靠中国与有关国家既有的多边机制,借助既有的、行之有效的区域合作平台,继承古丝绸之路的开放传统,吸纳东亚国家开放的区域主义。“一路一带”秉承开放包容精神,不会搞封闭、固定、排外的机制。它不是从零开始,而是现有合作的延续和升级。有关各方可以将现有的、计划中的合作项目串联起来,形成一揽子合作,争取产生“一加一大于二”的整合效应。与此同时,“一路一带”倡议的地域和国别范围也是开放的,古代陆、海丝绸之路上的国家、中国的友好邻国都可以参与进来。未来“一路一带”中的很多项目,涉及的国家和实体可能很多,开放性也更强。
历史上的丝绸之路主要是商品互通有无,而今天“一路一带”交流合作的范畴要大得多,可以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也可以是贸易投资便利化和产业合作,当然也少不了人文交流和人员往来。各类合作项目和合作方式,都旨在将政治互信、地缘毗邻、经济互补转化为务实合作、持续增长的优势,目标是物畅其流、政通人和、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在共建“一路一带”过程中,中国将坚持正确的义利观,道义为先、义利并举,向发展中国家和友好邻国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真心实意帮助发展中国家加快发展。中国不仅要打造中国经济的升级版,也要通过“一路一带”等途径打造中国对外开放的升级版,不断拓展同世界各国特别是周边国家的互利合作。
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国将充分发挥国内各地区比较优势,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加强东中西互动合作,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其中:
新疆要打造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
广东要成为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辐射中心
要加快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建设,支持福建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
打造粤港澳大湾区
2015年3月,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商务部亚洲博鳌论坛2015年年会上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共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即“一路一带”,是习近平主席2013年出访东亚和东南亚期间提出的倡议,之后正式写入十八届三中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一路一带”将充分依靠中国与有关国家既有的多边机制,借助既有的、行之有效的区域合作平台,继承古丝绸之路的开放传统,吸纳东亚国家开放的区域主义。“一路一带”秉承开放包容精神,不会搞封闭、固定、排外的机制。它不是从零开始,而是现有合作的延续和升级。有关各方可以将现有的、计划中的合作项目串联起来,形成一揽子合作,争取产生“一加一大于二”的整合效应。与此同时,“一路一带”倡议的地域和国别范围也是开放的,古代陆、海丝绸之路上的国家、中国的友好邻国都可以参与进来。未来“一路一带”中的很多项目,涉及的国家和实体可能很多,开放性也更强。
历史上的丝绸之路主要是商品互通有无,而今天“一路一带”交流合作的范畴要大得多,可以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也可以是贸易投资便利化和产业合作,当然也少不了人文交流和人员往来。各类合作项目和合作方式,都旨在将政治互信、地缘毗邻、经济互补转化为务实合作、持续增长的优势,目标是物畅其流、政通人和、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在共建“一路一带”过程中,中国将坚持正确的义利观,道义为先、义利并举,向发展中国家和友好邻国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真心实意帮助发展中国家加快发展。中国不仅要打造中国经济的升级版,也要通过“一路一带”等途径打造中国对外开放的升级版,不断拓展同世界各国特别是周边国家的互利合作。
“一带一路”依赖“丝绸之路”经济、人文、商贸的千年传承,并赋予其新的合作意义。这一合作的重点是:
政策沟通
道路联通
贸易畅通
民心相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