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书画产生年代与收藏情况,下列哪一说法绝对不可能是正确的:
画家自称“仿黄公望”,则该画不可能早于元代
曾被米芾收藏,则该画可能出自清人之手
有“古希天子”印章,说明该书画曾是清代宫廷的藏品
有“宣统御赏之宝”的印章,说明溥仪曾欣赏过该作品
某市2005年就该市城镇居民和农民参加体育锻炼及其影响因素,开展了一项调查。调查结束后按城乡、性别分别进行了统计,统计结果如表1和表2所示。
根据表2,在被调查的全体人群中,选择“缺乏组织”的人占全体人群的比例可能是:
5.2%
6.2%
7.1%
8.2%
据我国《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05年我国邮电通信业继续呈迅速增长态势,全年完成邮电业务总量12199亿元,同比增长24.6%。其中,邮政业务总量624亿元,增长10.1%;电信业务总量11575亿元,增长25.4%。全年新增局用交换机4608万门,总容量达到4.7亿门。新增城市固定电话用户1174万户,新增农村固定电话用户2694万户,年末总数达到35043万户,其中,城市电话用户23977万户,农村电话用户11066万户。新增移动电话用户5860万户,年末达到39343万户,其中,城市电话用户21457万户,农村电话用户17886万户。固定及移动电话总数同比增长15.05%,电话普及率已达到57部/百人。
根据上述资料,可以推出:
(1)2004年邮电业务总收入达到9791亿元,同比增速3.4个百分点
(2)2005年局用交换机增幅10.87%
(3)2005年固定电话用户增长了14.52%
(1)(2)
(2)(3)
(3)
(2)
注意力经济是指通过最大限度地吸引用户或消费者的注意力,培养潜在的消费群体,以期获得最大的未来商业利益的经济模式。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不属于注意力经济的是:( )。
一服装企业以高薪聘请某知名度很高的歌星做代言人
奥运会期间,某商业银行推出一款以奥运为主题的信用卡
一饮料生产企业斥巨资获得国内某高收视率选秀节目的冠名权
某手机制造商大量投人研发经费,用以提升产品的用户体验
棕色脂肪组织是一种功能特化为产热的组织,低温时动物通过激活棕色脂肪组织和促进白色脂肪棕色化的方式增加产热,以维持体温。团队科研人员利用不同的抗生素配方处理小鼠以清除小鼠的肠道菌群,发现缺失肠道菌群的小鼠体温调控机制受到破坏,研究发现肠道菌群的缺失减弱了棕色脂肪组织中UCP-1蛋白表达量的增加,降低了白色脂肪组织的棕色化水平。科研人员认为,产生这种作用的原因可能是在寒冷条件下,肠道菌群被破坏后,动物不能消化足够数量的食物,以满足寒冷条件下的热量需求。
根据这段文字,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拥有肠道菌群的动物能够抵御寒冷
小鼠的体温控制机制和人类类似
动物只能依靠棕色脂肪组织维持体温
UCP-1蛋白的表达量与肠道菌群的数量成正比
在城市中,高层建筑越来越多,一旦发生火灾,以下做法不正确的是:
穿过充满烟气的楼道时,尽量降低头部的高度
沿墙壁逃生寻找出口
将鼻尖靠近墙角或在阶梯角落换气
迅速乘坐电梯撤离
下列权利中,属于请求权的是:
债权
物权
人身权
知识产权
某机构对2000名在线旅行预订用户进行了关于经常选择的交通方式的抽样调查,结果如下:
因主要出行方式中只有飞机拥有积分奖励活动,所以出行时将积分奖励活动作为考虑因素的人,均会将飞机作为最经常选择的交通方式。则在最经常选择飞机出行的用户中,出行时考虑到积分奖励活动因素的人占比约为:
18%
24%
12%
30%
①我们正在进入一个“算法”的时代。我们究竟应该买什么东西、看什么新闻、去哪里上学……在作出这些决策时,我们通常会遵循算法的指引。算法让我们完成过去难以完成的任务,还能为我们提供个性化的服务。
②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对算法进行有效规制,让算法的好处得到充分发挥呢?有专家认为,必须让算法实现透明化;另一些专家认为,应该让算法可以被共享。这些观点在操作中面临的困难很大。以算法的透明性为例,尽管很多人都呼吁将算法公开,以便其被监督,但这很不现实。一方面,对于企业来说,算法是核心资产。强行要求将这些算法公开,是对企业知识产权的一种侵犯。另一方面,由于很多算法十分复杂,就算被公开、被共享了,要想对它们进行有效的监管,会面临很高的成本。由此,需要探索一条更为有效的路径。
③虽然,现在很难有一套完整的、明晰的算法规制思路。不过,有两条原则可以被参考,分别是:“将人的事情留给人,将算法的事情留给算法”,以及“用规制人的思路来规制算法”。
④先看第一条原则。在很多情况下,算法本身只是一种工具,要负责任的应该是人。例如,一些电商平台利用算法对用户进行分级,然后根据分级状况决定商品的销售价格。这就是价格歧视,要对此负责的是人,而非算法。
⑤再看第二条原则。很多人认为算法是一个黑箱,不知道里面的运行机制,因此难以被规制。这听上去有道理,但却存在纰漏。教科书上算法的定义是,为解决特定问题而规定的一系列操作。据此,人为了解决问题而进行的思考也是一种算法。虽然机器的算法很复杂,但至少我们还知道它所应用的编程语言和编程原则;而对于人脑中的算法,尽管我们已经研究多年,但却始终不了解其使用的“编程语言”,尽管如此,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对人的行为进行规制,那么,我们为什么不能用类似的思路来思考对算法的规制呢?
⑥按照这一思路,举例来说,如果要指挥电工安装灯泡,一种思路是,在一边观察电工,一有问题就纠正。但这个思路成本很高,还会损害电工的积极性。另外一种思路是,告诉电工“你若安好,便是晴天;你若安不好,就要赔钱”。电工同意后,他一定会仔细地把灯泡安好。
⑦其中的道理在于,我们通过调整电工的支付状况,让他自身的利益和我们达成了一致。在经济学上,这被称为“激励相容条件”。对于算法规制而言,规制者只要设法调整算法的输入目标,保证它和我们想要的目标一致,就可以引导它达到我们想要的结果。
这篇文章最可能有益于下列哪一群体:
编程教育机构负责人
信息管理相关的政府部门
计算机爱好者
互联网消费者
某私营企业违法经营,主管行政机关准备对其作出行为罚,具体措施可能是:
治安拘留
责令停产停业
罚款
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