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一情形,不在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内: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拒绝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安机关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刑事拘留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上市公司的罚款决定
排他成本是人们在想要确保不让他人擅自使用其产权时发生的成本。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排他成本的是:
张某为自家庭院安装栅栏所支出的费用
李某为保护自己的名誉权聘请律师而支付的费用
王某在与外商谈判过程中支付的交通和住宿费用
田某就买卖合同争议向人民法院起诉赵某时支付的诉讼费用
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初衷是保护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诉权,所谓“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只是指那些符合法律规定立案条件的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法院必须立案,否则法院就没有必要受理。所以,_____________________,对此,可能有人认为,设立立案标准等于为立案设置了门槛,很难保障当事人通过诉讼解决纠纷的权利。其实任何权利都有限度,不存在没有边界的权利,当事人通过诉讼解决纠纷的权利同样如此。只有符合立案标准,这种权利才能通过法院诉讼得以实现。
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推行立案登记制并不意味着“是案就立”
不能将“立案难”与司法公正简单关联起来
明确立案标准才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应正确理解司法资源作为公共产品的有限性
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行政诉讼法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从以上论述,可以推导出的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只能申请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只能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不能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起行政诉讼
①在一定程度上设置付费按摩座椅取代普通座椅有助于改善候车条件,丰富出行体验
②车站是交通出行的公共场所,候车大厅的座椅是满足旅客候车休息的需要
③但设置付费按摩座椅不应与为旅客候车提供基本的休息服务相冲突
④并且座椅数量、位置设计等都要满足车站客流量和便于旅客通行的要求
⑤因此在设置付费按摩座椅替代普通座椅的过程中,不应减少座椅的数量
⑥任何时候,商业利益都不能凌驾于公共利益之上
将以上6个句子重新排列,语序正确的是:
②④①③⑤⑥
①⑥②③④⑤
②①③⑤④⑥
①③②④⑤⑥
火车和汽车车厢基本上是个金属封闭结构,在车厢里听不清半导体收音机的广播,却可以通过手机和外界通话,原因是:
半导体收音机的灵敏度大大低于手机
二者电磁波的电磁场强度不同,穿透车厢的能力不同
二者电磁波频率不同,穿透车厢的能力不同
半导体收音机和手机接收处理电磁波信号的机理不同
为了加强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某饮品生产公司打算和其员工签署一项协议,协议规定员工在离开该公司后的两年内不得从事饮品行业的工作,公司为此补贴每位员工2万元。该公司研发部门的8名员工均拒绝签署该项协议。他们认为,公司的这项规定将使他们失去离职后两年内重新就业的机会。
以下哪项是上述8位员工观点的基本假设:
上述8位员工离职后需要立即就业
上述8位员工在离职后的两年内只能从事饮品行业的工作
研发部门的员工薪金超过公司员工的平均水平,补贴2万元对他们来说不公平
研发部门的员工均可以自主研发饮品新配方,他们离职后到新公司任职时可以开发新配方
证明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对证明责任理解错误的是:
只有在待证事实处于真伪不明情况下,证明责任的后果才会出现
对案件中的同一事实,只有一方当事人负有证明责任
当事人对其主张的某一事实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必将承担败诉的后果
证明责任的结果责任不会在原、被告间相互转移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____________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民事侵权行为
行政指导行为
行政处分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
2013年11月14日,业主胡某作为个体工商户,以A馄饨店为名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13年11月14日至2016年11月13日。A馄饨店位于D市H区。2016年10月20日,A馄饨店向H区市场监管局申请延续餐饮服务经营许可。H区市场监管局于同日受理,当日进行了许可证延续现场核查,经核实确认A馄饨店经营许可条件与原发证条件无本质变化。期间,因A馄饨店周边居民申请听证,H区市场监管局于2016年10月31日向A馄饨店和相关居民发出行政许可听证通知书,并于同年11月10日举行听证,居民代表及A馄饨店经营者胡某参加了听证。听证居民称A馄饨店影响居民正常生活,要求其改变业态。听证过程中H区市场监管局并未告知A馄饨店拟处决定、相关证据和依据。听证后,H区市场监管局认为许可事实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于2016年11月11日作出驳回许可证延期申请的决定,文书中未指明具体适用的法律条款。A馄饨店不服,于2017年1月5日向D市市场监管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D市市场监管局于同年3月31日作出行政复议维持决定。A馄饨店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请撒销H区市场监管局所作驳回决定及D市市场监管局所作行政复议决定。
根据材料,A馄饨店对D市市场监管局的维持的复议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应当:
向H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D市市场监管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H区市场监管局为被告
以H区市场监管局和D市市场监管局为被告
对H区市场监管局做出驳回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否违法负有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