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环境与建筑的保护,我们一直局限在那些大家都认为有高度历史或文化价值的部分,而对于那些历史不算久远,或者根本就不被认为有特殊意义的环境与建筑,对于那些相对只是绿叶角色的城市建筑环境都非常漠视。我们虽然可以拆掉这些旧工业文明的老建筑,建造一大批摩天大楼,但是十年,二十年之后,下一代就要开始批评我们曾经的鲁莽了,我们要世代居住的这座城市已经失去了一段记忆,而那是上世纪中国城市最骄傲的工业文明具象的记忆。所以我认为应该保护她,尽可能留下她美丽或者被人认为不很美丽的有形的载体。
文中“有形的载体”指的是:
有特殊意义的环境与建筑
最骄傲的工业文明
世代居住的这座城市
旧工业文明的老建筑
( )对于 建筑 相当于 计划 对于( )
设计 成果
图纸 工作
材料 战略
施工 目标
要加强国际传播的理论研究,掌握国际传播的规律,构建对外话语体系,提高传播艺术。要采用________不同区域、不同国家、不同群体受众的精准传播方式,推进中国故事和中国声音的全球化表达、区域化表达、分众化表达,增强国际传播的______和实效性。
依次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贴近 亲和力
细分 说服力
满足 影响力
融合 感染力
儒学对生活的________,体现在每一个细微的环节上,每个观念或者行为都可能有一些潜移默化的印记,有时候可能是比较清晰的一种灌输,有时候则是一种生活态度和行为细节上________的顺应。
依次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滋养 不自觉
影响 不期然
浸润 不经意
渗透 不留神
千栏居是一种将房屋同桩柱架离地面的宫室形式。《新唐书•南平獠传》称:“山有毒草、沙风、蚣蛇,人楼居,梯而上,君曰‘千栏’。”《说文》中的“泽中守草楼”也应是千栏形式。与其认为千栏居是巢居的演化,倒不如说千栏居就是巢居的一种较高级形式,并且与楼阁的起源有着密切关系,千栏居以下部架空的桩柱或“千栏”得名,但与上部房屋的结构形制并无确定关系,故就整座建筑而言,千栏居并不能算作一种结构类型。
下列关于“千栏居”的表述正确的一项是:
千栏居是巢居的一种较高级形式,属宫室演化过程中的一种建筑类型
楼阁建筑应是居定宫室演化过程中的高级阶段,它的起源就是千栏居
千栏居不因上都房屋的结构形制取名,而是因为下都架空的桩柱或“千栏”得名
就整座建筑而言,千栏居形制的建筑并不是一种房屋结构类型
从对技术与知识关系的梳理以及互联网技术自主性的趋向来看,未来新闻传播学科重构中应该注意一个核心问题:如何平衡人与技术的关系问题,使研究者从沉浸其中的技术系统中跳脱出来,以一种批判的眼光对待技术体系,避免成为因互联网自主性导致社会失序的推手。对此,唐•伊德指出,“正是因为太熟悉,我们不仅忽视了由技术系统进行批判性反思的需要,而且也忽视了从这种批判性反思中获得的结果”。因此需要从一个超越的角度来对待围困我们的技术社会。
这段文字意在强调:
新闻传播学重构有技术与知识双重困难
新闻传播学重构必须正确对待技术体系
新闻传播学重构要梳理人与技术的关系
新闻传播学重构要重视互联网的自主性
黄某是一家建筑设计公司经理。该公司设计师赵某于本月5日提出离职,6日起就不再来公司上班,黄经理用多种方式都没有联系上赵某。赵某的突然离开导致公司几个项目工作延期,给客户造成了损失,现在客户要求公司赔偿。对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黄经理公司可建议客户直接找赵某赔偿损失
赵某提前1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不合法
因赵某离职给黄经理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的举证责任在建筑设计公司
赵某未履行相关义务,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该公司可以向赵某索赔
对历史文物本身的保护固然重要,但更不可或缺的是对先人曾经走过的那段历史心存敬畏。不关注历史文物背后的文化血脉,强拆和重建,其实都是展现当代人文化强权的一种方式。从技术上讲,只要留有图纸,也许什么样的建筑都可以复建,但它身上承载的历史和文化却难以重现。文化传承和历史积淀有它自己的足迹,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倘若以为靠一笔巨资投入和一堆建筑材料,就能连通历史、追续文脉,文物恐怕将沦为现代人的玩物。
这段文字主要说明了:
保护文物需要敬畏和尊重背后的历史文化
所有的历史文物都不该拆掉或重建
历史文物是历史文化的承载体
对已经消失的历史文物可以通过重建来复原
根据现代系统论的基本原理,系统的结构对系统功能具有决定性意义,一个系统能否发挥其整体功能,取决于该系统的结构是否合理。公共政策体系的功能主要体现在:
自我维持功能
相互配合功能
综合治理功能
功能最大化
2005年底,全国城镇房屋建筑面积164.51亿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07.69亿平方米,占房屋建筑面积的比重为65.46%。东部地区房屋建筑面积83•8亿平方米,中部地区45.22亿平方米,西部地区35.48亿平方米,分别占全国城镇房屋建筑面积的50.94%、27.49%和21.57%。东部地区城镇住宅建筑面积53.67亿平方米,中部地区30.33亿平方米,西部地区23.69亿平方米,分别占全国城镇住宅建筑面积的49.84%、28.16%和22%。
2005年全国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6.11平方米,其中东部地区28平方米,中部地区23.9平方米,西部地区25.24平方米。
全国城镇户均住宅建筑面积83.2平方米,户均成套住宅套数0.85套。东部地区户均住宅建筑面积85.32平方米,中部地区77.96平方米,西部地区85.75平方米,户均成套住宅套数分别为0.89套、0.79套和0.83套。
2005年底,东部地区房屋建筑面积高于西部地区:
48.32亿平方米
43.82亿平方米
42.83亿平方米
52.83亿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