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全年降水量、河川径流量60%~80%集中在汛期;同时,降水和径流的年际变化显著,最大和最小年降水量南方地区相差2~4倍,北方地区相差3~6倍,径流量最大和最小年份相差10~15倍。天然来水过程与需水过程不匹配,很多地区出现旱涝急转,水资源开发利用难度加大。随着城镇化水平不断提升,人口和经济要素进一步向城市集聚。20世纪80年代初,全国人口城镇化率仅30%,2020年已达63.8%。城市群尤其中心城市水资源保障问题将日益突出。
这段文字意在说明:( )
我国降水和河川径流年际变化较大
我国大部分地区水资源年内分配不均
我国北方地区水资源衰减态势可能会进一步持续
我国水资源分布失衡、供需矛盾突出,与自然和人为因素有关
2010年末江苏省每平方公里人口少于700人的市有:
3个
4个
5个
6个
截至2011年底,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人口已经达到1.85亿,占总人口的13.7%,而目前我国养老床位仅占全国老年人口的1.5%,不仅低于发达国家5%-7%的比例,也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3%-4%的水平。
作者通过这段文字意在说明:
我国已经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
我国养老硬件设施条件落后于老龄化进程
我国养老事业发展落后于世界其他国家
养老事业的发展力度应向发达国家看齐
下列关于世界人口发展趋势的判断,错误的是:
人口总量增速放缓
人均寿命不断延长
总和出生率上升
人口加速老年化
2020年全国人口共141178万人,比2010年增长了约5.38%。从地区分布上看,2020年东部地区人口占39.93%,中部地区占25.83%,西部地区占27.12%,东北地区占6.98%。与2010年相比,东部地区人口所占比重上升2.15个百分点,中部地区下降0.79个百分点,西部地区上升0.22个百分点,东北地区下降1.20个百分点。
从性别构成上看,2020年男性人口为72334万人,女性人口为68844万人。从年龄构成上看,2020年0-14岁人口为25338万人,15-59岁人口为89438万人,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402万人(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9064万人)。从城乡分布上看,2020年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90199万人,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0979万人,与2010年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3642万人,乡村人口减少16436万人。从民族构成上看,2020年汉族人口为128631万人,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2547万人,与2010年相比,汉族人口增长4.93%,各少数民族人口增长10.26%,少数民族人口比重上升0.40个百分点。
2020年全国人口比2010年全国人口增加的数量位于以下哪个区间:
5000万人—6000万人
6000万人—7000万人
7000万人—8000万人
8000万人—9000万人
2011年,每千人口医院和卫生院床位数最高的市是:
石家庄市
秦皇岛市
张家口市
唐山市
2014年我国实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出生人口1687万人,比上年增加47万人。2016年实施“全面两孩”生育政策,出生人口1786万人,比上年增加131万人;出生率与“十二五”时期年平均出生率相比,提高了0.84个千分点。2017年我国出生人口1723万人,虽然比上年减少63万人,但比“十二五”时期年平均出生人口多出79万人;出生率为12.43‰,比上一年降低0.52个千分点。2017年二孩数量进一步上升至883万人,二孩占全部出生人口的比重达到51.2%,比2016年的占比提高了11个百分点。
2017年出生人口最多的省份是山东,出生人口174.98万人,但是比2016年减少2.08万人。广东和河南出生人口也超过百万,其中广东出生人口151.63万人,同比增加22.18万人;河南出生人口140.13万人,较上年减少2.48万人。此外,出生人口排名前十的省份依次还有河北、四川、湖南、安徽、广西、江苏、湖北。其中,河北、四川、湖南出生人口超90万人,湖北最少,为74.26万人。
从人口增量来看,2017年广东出生人口增量最大,出生人口较2016年增加22.18万人。安徽、四川、河北出生人口增量超过5万,此外,江苏、湖南、山东、河南出生人口较2016年有所减少。其中,河南减少最多,出生人口减少2.48万人。
2013年我国出生人口比“十二五”时期年平均出生人口:
减少4万人
增加5万人
减少9万人
增加47万人
下列年份中,15~64岁人口占总人口比重最高的是( )年。
2013
2014
2015
2016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深入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区域性整体贫困明显缓解,为实现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打下了坚实基础。
从地区看,东部地区已率先基本脱贫,中西部地区贫困人口数量全面下降,2017年末,东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300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1067万人,五年累计下降78.1%;农村贫困发生率由2012年末的3.9%下降到0.8%,下降3.1个百分点,已率先基本实现脱贫。中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由2012年末的3446万人减少到2017年末的1112万人,累计减少2334万人,下降幅度为67.7%。农村贫困发生率由10.5%下降到3.4%,下降7.1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由2012年末的5086万人减少到2017年末的1634万人,累计减少3452万人,下降幅度为67.9%;农村贫困发生率由2012年末的17.6%下降到2017年末的5.6%,下降12.0个百分点。
从贫困区域看,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民族八省区减贫成效更加突出,区域性整体贫困明显缓解。贫困地区2017年末农村贫困人口1900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4139万人,减贫规模占全国农村减贫总规模的六成;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末的23.2% 下降至2017年末的7.2%,五年累计下降16.0个百分点,年均下降3.2个百分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2017年末农村贫困人口1540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3527万人,下降幅度为69.6%;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末的24.4%下降至2017年末的7.4%,累计下降17.0个百分点,年均下降3.4个百分点。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青海、宁夏、新疆等民族八省区2017年末农村贫困人口1032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2089万人,下降幅度为66.9%,减贫规模占全国农村减贫规模的三成;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末的21.1%下降至2017年末的6.9%,累计下降14.2个百分点,年均下降2.8个百分点。
贫困发生率指的是低于贫困线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由材料数据可知,与2012年末相比,我国中部地区2017年末农村总人口:
减少了约113万人
减少了约280万人
增加了约113万人
增加了约280万人
2009年上海市各区、县中,人口密度的最大值约是人口密度最小值的多少倍:
12
37
73
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