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下面《水浒传》的故事按事件的发展顺序排列,正确的是:
①景阳冈打虎
②独臂擒方腊
③浔阳楼题反诗
④宿太尉招安
①②③④
①②④③
④②③①
①③④②
傍同作用是指通过渲染与自己有亲近关系的人十分杰出,来掩盖和弥补自己在此方面的不足,从而获得心理上的平衡和短暂的轻松,而并不是通过自身的努力去弥补不足之处的心理。有一则故事,在一个果园里,葡萄挂满了枝头,吸引许多狐狸前来。
下列情形最能体现傍同作用的是:
第一只狐狸看到自己在葡萄架下显得如此渺小,便伤心地想,如果像大象那样高,就可以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第二只狐狸仰望着葡萄架,心想,既然我吃不到葡萄,别的狐狸肯定也吃不到,我也没什么好遗憾的了
第三只狐狸是一位女士,她找来一位男士,男士借助梯子帮她摘到了葡萄
第四只狐狸说:“我的朋友己经吃过了,谁说只有猴子才能吃到果子,狐狸也一样行!”
曾有新闻报道,一位家长带着两个孩子逛商场,两个孩子从玻璃扶栏上掉下,当场死亡,这使家长陷入无限的哀痛与自责中。同样,获得了第89届奥斯卡金像奖最佳影片和最佳导演提名的电影《海边的曼彻斯特》,片中人物李,因为自己的过失导致三个幼子葬身火海。李在事情发生多年之后离开故乡,一个人住在没有家具的小公寓里,做着粗重的底层工作。他整天浑浑噩噩,不与人交往,仿佛生活在永远不会结束的冬天。从心理学上看,他其实患上了持续哀痛障碍。
这段文字是一篇文章的开头,接下来的内容最可能是:
介绍持续哀痛障碍第三个案例
解释持续哀痛障碍的基本含义
概括持续哀痛障碍的行为表现
分析影片中人物李的心理特征
(1)甲被大众遗忘
(2)甲被卷入丑闻事件
(3)甲一夜成名
(4)甲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小演员
(5)甲被新闻媒体封杀
4-3-2-5-1
3-4-5-2-1
1-4-3-2-5
4-3-5-2-1
“一案三制”是中国公共危机管理的核心框架。其中,“一案”是指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三制”指的是公共危机管理的:
决策机制
运行机制
体制
法制
欧洲临床营养学杂志的一篇研究成果:啤酒肚并非后天喝大量啤酒导致,而是遗传基因所致。
以下哪项事件可以由上述结论解释:
某A,男,26岁,家族肥胖,运动教练,经常饮酒,但是腹部肌肉状态良好
某B,男,40岁,父母较瘦弱,因肝炎戒酒,但是啤酒肚依然存在
某C,女,30岁,办公室工作者,长期坐姿使用电脑,腹部赘肉较多
某D,男,22岁,家族肥胖,其酒精过敏,体重超重,有啤酒肚
柔性管理:组织以人为中心,灵活运用各种管理方法,通过影响人的心理,产生良好的管理效果。
以下属于柔性管理的是:
张莉7岁的孩子感冒发烧,家中无人照看,只好带着上班,领导让她调休,送孩子去医院
某机关组团出国学习考察,顺道去迪斯尼乐园游玩了一天,有关领导特批报销费用
办公室主任负责考勤,无论谁迟到,考勤记录均为合格,同事关系相处很好
新员工小王试用期培训考试不合格,车间主任考虑她是副总的亲戚,破例让她转正上岗
某次幼儿园的课堂上,老师拿出五种水果,并依次编号为①—⑤,然后要求小朋友说出其中任意两种水果的名称。
小李说:③是苹果,②是龙眼。
小赵说:④是香蕉,②是猕猴桃。
小钱说:①是香蕉,⑤是梨子。
小孙说:④是梨子,③是猕猴桃。
小王说:②是苹果,⑤是龙眼。
结果是他们每人只说对了一半,根据以上条件下列正确的是:
①是香蕉,②是苹果
②是猕猴桃,③是梨子
③是苹果,④是梨子
④是龙眼,⑤是梨子
伴随着社会发展,家庭教育面临着复杂多变的形势和前所未有的困境。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是,一些通行的家庭教育方式方法,违背了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心理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家庭教育的知识本位导致家长形成一种担忧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恐慌心理。因此,很多家长带着孩子奔波于各种校外辅导机构,提前学习各科知识。儿童心理成熟是一个自然的过程,教育不能改变其发展的主要时间进程,只有儿童心理和认知水平成熟到一定程度以后,人为教育和训练才会起作用。人为地提前训练,可能一时一地占有一定优势,但这种优势不会长期保持下去。
这段文字意在说明:
提前学习违背了儿童心理成熟发展规律
一切教育形式都必须遵循人格发展的规律
知识本位已成为我国家庭教育的“背景底色”
人为教育只有在儿童认知水平成熟后才有意义
所谓“以IP地址或者网络名称作为被告”,其实只是针对预立案程序而言的。这样,网络侵权的原告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被告身份的相关信息,可以查实的正式立案审理,无法查明的则不予受理。由此可见,这么做实际是原告请求法院通过其调查权,来查明IP地址或者网络名称背后的人,将调查核实“被告人具体身份”的权力转移给了法院。原告并不具备特别调查权,多数公众也都没有技术手段来进行网络追踪。如果法院介入后仍然无法查清,还是不会受理。只要没有明确的被告,原告的诉讼就失去了意义——且不说庭审过程中,“被告”无法进行辩护,就算原告赢得了官司,也没有责任人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对这段文字的主旨概括最准确的是:
介绍网络时代处理法律问题面临的困境
分析原告在网络侵权案件中所处的不利地位
解析法院在处理案件中被告人身份确定的重要性
说明网络侵权案件中明确被告人的方式及其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