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哪项当事人不可以上诉?
关于不予受理的裁定
关于驳回起诉的裁定
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裁定
关于财产保全的裁定
诉前证据保全是指,依诉讼参加人的申请,人民法院对有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对案件有证明意义的证据,在诉讼前对证据加以固定和保护的制度。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对诉前证据保全的申请可能获得人民法院批准的是:
债务人未能按期偿还债务,债权人申请对作为抵押品的厂房申请诉前证据保全
水果商贩李某与供货商王某发生合同纠纷,胜诉后王某仍拒不交付货物,李某申请对该批水果进行诉前证据保全
货主因怀疑运输公司在运输途中出卖其货物,诉前申请对运输车辆予以证据保全
某公司在市场上发现有商店出卖假冒其品牌的商品,申请对这些商品诉前证据保全
指定代理是指代理人根据人民法院或者指定机关的指定而进行的代理。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指定代理的是:
甲企业授予采购员王某与乙公司签订电视机买卖合同的代理权
合伙人甲、乙、丙依约相互授予代理权,每一个合伙人均有权代理其他合伙人签订或履行合同
甲代为自己10岁的儿子向乙提起侵权诉讼
未成年人甲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指定乙为甲的民事侵权诉讼代理人
甲出售伪劣“良种”,被农民乙丙丁起诉。甲应诉答辩后突然失踪。对此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中止诉讼
终结诉讼
延期审理
缺席判决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而不能行使管辖权时,应当:
移送毗邻地区的法院
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宣布延期再审
判决驳回起诉
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行政诉讼法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从以上论述,可以推导出的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只能申请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只能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不能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起行政诉讼
(1)乱捅马蜂窝
(2)依法赔偿
(3)家属告上法院
(4)调查取证
(5)马蜂蜇死人
1—5—3—4—2
5—1—3—4—2
1—3—5—4—2
5—3—1—4—2
因张三不偿还一年前的十万元现金借款(利率5%),李四将其诉至法院,但李四丢失了借条原件,面临败诉的风险,最后在法院的调解下,张三自愿偿还李四现金十万元,李四主动放弃利息的诉讼请求。
下列法谚内涵最能体现这一调解精神的是:
无救济,即无权利
法者,定纷止争也
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
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下列诉讼事项中,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是:
对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拘留的决定不服
认为行政机关违法摊派费用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决定不服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工作人员奖惩的决定不服
基本案情:2013年2月19日,张某向S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申请获取“本市116地块项目土地出让金缴款凭证”的政府信息。S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经至其档案中心以“缴款凭证”为关键词进行手工查找,未找到名为“缴款凭证”的116地块项目土地出让金缴款凭证的政府信息,遂认定其未制作过原告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答复张某,其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张某不服,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政府信息公开答复。
裁判结果:经法院审理认为,原告申请公开的相关缴款凭证,应泛指被告收取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缴纳本市116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形成的书面凭证。在日常生活中,这种证明缴纳款项凭证的名称或许为缴款凭证,或许为收据、发票等,并不局限于缴款凭证的表述。原告作为普通公民,认为其无法知晓相关缴款凭证的规范名称,仅以此缴款凭证描述其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内容的主张具有合理性。而与之相对应,被告系本市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应知晓其收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开具给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凭证的规范名称,但在未与原告确认的前提下,擅自认为原告仅要求获取名称为缴款凭证的相关政府信息,并仅以缴款凭证为关键词至其档案中心进行检索,显然检索方式失当,应为未能尽到检索义务,据此所认定的相关政府信息不存在的结论,也属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判决撤销被诉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责令被告重新作出答复。一审宣判后,当事人均未上诉,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法院在审理后作出判决:撤销被诉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责令被告重新作出答复。其主要理由是:
被告做出的信息不存在的答复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被告未以合理方式履行职责
原告提供的证据非常充分,被法院采信
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