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末人口之和占江苏省总人口34.39%的三个市是:
南京、苏州、无锡
苏州、徐州、南通
徐州、南京、南通
苏州、徐州、南京
在以2015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的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中,江苏最终样本量占全省常住人口总数的0.94%。调查显示:2015年11月1日零时江苏常住人口为7973万人,同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增加107万人,增长1.36%。
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064万人,占13.35%;15~64岁人口为5910万人,占74.13%;65岁及以上人口为999万人,占12.53%。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0.34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9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64个百分点。
全省常住人口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人口为1230万人,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人口为1356万人;初中文化程度人口为2741万人;小学文化程度人口为1744万人。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江苏0~14岁人口比重比65岁及以上人口:
少0.48个百分点
少2.12个百分点
多0.48个百分点
多2.12个百分点
2009年江苏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4061.19亿元,比上年增长12.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201.64亿元,增长4.5%;第二产业增加值18416.13亿元,增长12.5%;第三产业增加值13443.42亿元,增长13.6%。主要经济指标迈上新台阶,人均GDP按当年汇率(1美元=6.8282元人民币)折算超过6400美元,财政总收入突破8000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2万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突破8000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1万亿元,实际利用外资、专利授权量均继续居全国第一。
2009年江苏省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16727.1亿元,增长14.6%。先进制造业保持较快增长,其中通用设备制造业产值增长13.4%,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产值增长36.7%,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产值增长14.6%,专用设备制造业产值增长20.5%,医药制造业产值增长27.3%。全年民营工业实现增加值8288.8亿元,增长18.9%,增幅同比提高4.2个百分点。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双倍增”计划,全省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21987亿元,增长19.5%。软件业销售收入增长30%以上。
2009年末江苏省人口总数:
在7796~7799万人之间
不超过7795万人
超过7805万人
在7800~7805万人之间
2010年末江苏省总人口是:
7866.00万人
7855.00万人
7870.00万人
7875.00万人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人口由1949年末的5.4亿人增加到2018年末的近14亿人。其中,从1949年末到1970年末,我国人口由5.4亿人增加到8.3亿人;1971年末至1980年末,全国人口由8.5亿人增加到9.9亿人;20世纪80年代,全国人口由1981年末的10.0亿人增加到1990年末的11.4亿人;1991年以来,我国人口增长率稳步下降,最终在0.5%左右的增速上保持平稳。1991-2018年,我国人口年均增加878万人,自2001年以来年均增加711万人。
1953年末全国16-59岁劳动年龄人口为3.10亿人,1964年末为3.53亿人,1982年、1990年、2000年和2010年四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劳动年龄人口分别为5.67亿人、6.99亿人、8.08亿人和9.16亿人。在2012年末我国劳动年龄人口总量达到峰值9.22亿人后增量由正转负,2018年末为8.97亿人。
新中国成立之初,全国80%的人口都是文盲。1982年末全国高中及以上受教育程度人口占总人口的7.2%,1990年末占9.4%,2000年末占14.7%,2010年末达到22.9%,2018年末提高到29.3%。1982年末大专及以上受教育程度人口仅占总人口的0.6%,1990年末为1.4%,2000年末为3.6%,2010年末为8.9%,2018年末达到13.0%。
2000年末全国人口为:
11.6亿人
12.1亿人
12.6亿人
13.1亿人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深入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区域性整体贫困明显缓解,为实现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打下了坚实基础。
从地区看,东部地区已率先基本脱贫,中西部地区贫困人口数量全面下降,2017年末,东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300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1067万人,五年累计下降78.1%;农村贫困发生率由2012年末的3.9%下降到0.8%,下降3.1个百分点,已率先基本实现脱贫。中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由2012年末的3446万人减少到2017年末的1112万人,累计减少2334万人,下降幅度为67.7%。农村贫困发生率由10.5%下降到3.4%,下降7.1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由2012年末的5086万人减少到2017年末的1634万人,累计减少3452万人,下降幅度为67.9%;农村贫困发生率由2012年末的17.6%下降到2017年末的5.6%,下降12.0个百分点。
从贫困区域看,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民族八省区减贫成效更加突出,区域性整体贫困明显缓解。贫困地区2017年末农村贫困人口1900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4139万人,减贫规模占全国农村减贫总规模的六成;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末的23.2% 下降至2017年末的7.2%,五年累计下降16.0个百分点,年均下降3.2个百分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2017年末农村贫困人口1540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3527万人,下降幅度为69.6%;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末的24.4%下降至2017年末的7.4%,累计下降17.0个百分点,年均下降3.4个百分点。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青海、宁夏、新疆等民族八省区2017年末农村贫困人口1032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2089万人,下降幅度为66.9%,减贫规模占全国农村减贫规模的三成;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末的21.1%下降至2017年末的6.9%,累计下降14.2个百分点,年均下降2.8个百分点。
2012年末和2017年末我国农村贫困人口总数分别为多少万人?
6853 4513
8532 2746
9599 3813
9899 3046
截至2017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从2012年末的9899万人减少至3046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289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的10.2%下降至3.1%,比上年末下降1.4个百分点。
分三大区域看,2017年东、中、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全面减少。东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300万人,比上年减少190万人;中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1112万人,比上年减少482万人;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1634万人,比上年减少617万人。
分省看,2017年各省农村贫困发生率普遍下降至10%以下。其中,农村贫困发生率降至3%及以下的省份有17个,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东、重庆。
全国农村贫困监测调查显示,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377元,比上年增加894元。
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上年。其主要特点:一是粮食丰收,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出售农产品数量增加,粮食、肉羊等部分大宗农产品市场价格回升。农民家庭一产经营净收入人均2826元,增长3.2%,增速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二是随着产业扶贫、旅游扶贫、电商扶贫等深入推进,贫困地区二三产业加快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取得可喜进展。农民家庭二三产业经营净收入人均897元,增长20.4%,增速比上年提高6.5个百分点。
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分项收入增速全面快于全国农村居民。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210元,比上年增长11.8%,增速比全国农村平均水平高2.3个百分点;人均经营净收入3723元,增长6.9%,增速比全国农村平均水平高0.9个百分点;人均财产净收入119元,增长11.9%,增速比全国农村平均水平高0.5个百分点;人均转移净收入2325元,增长14.8%,增速比全国农村平均水平高3.0个百分点。
以下说法中错误的是:
①2012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约为2017年末的3.8倍;
②2017年东、中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之和占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的46.4%;
③2016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超过50%。
①和②
①和③
②和③
仅有③
2017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3046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289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6853万人;贫困发生率(指年末农村贫困人口占目标调查人口的比重)为3.1%,比2012年末下降7.1个百分点。2017年全国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377元,比上年增长10.5%。
2017年末全国农村贫困发生率的目标调查人口与2012年末相比,增加的人数是:
1209万
1033万
-1319万
0
表中所列10城市2017年末常住人口数量较2012年末约增长了:
7.4%
7.9%
8.4%
8.8%
2020年,0~14岁的人口数约为:
19064万人
23877万人
25277万人
26064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