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末,全国总人口135404万人,出生人口1635万人,人口出生率为12.10‰,比上年提高0.17个千分点;人口死亡率为7.15‰,比上年提高0.01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比上年提高0.16个千分点。
从性别结构看,男性人口69395万人,女性人口66009万人;总人口性别比为105.13(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比上年末下降0.05;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7.70,比上年末下降0.08。
从年龄构成看,60岁及以上人口19390万人,占总人口的14.32%,比上年末提高0.5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12714万人,占总人口的9.39%,比上年末提高0.27个百分点;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93727万人,比上年末减少345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69.22%,比上年末下降0.60个百分点,比重首次下降。
从城乡结构看,城镇人口7118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103万人;乡村人口64222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434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达到52.57%,比上年末提高1.30个百分点。全国流动人口为2.36亿人,增长率比上年末提高2.92个百分点。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670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84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数3710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188万人。
下列判断正确的有:
(1)2012年全国死亡人口968万人
(2)2008年全国劳动年龄人口比重下降
(3)2011年全国65岁及以上人口数为12714万
0个
1个
2个
3个
2011年的总人口中,“65岁及以上”的人口比“0-14岁”的人口大约多( )万人:
7910
8850
9320
9970
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显示,至2005年11月1日零时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总人口为130628万人,比2000年11月1日零时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总人增加了4045万人,增长3.2%;年平均增加809万人,年平均增长0.63%。
其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56457万人,居住在乡村的人口74471万人:男性67309万人,女性63319万人;具有大学程度(指大专及以上)的人口为6764万人,高中程度(含中专)的人口为15083万人,初中程度的人口为46735万人,小学程度的人口为40706万人。另外,0–14岁的人口为26478万人,占总人口的20.27%;15–59岁的人口为89742万人,占总人口的68.70%;60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4408万人,占总人口的11.03%(其中: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0045万人,占总人口的7.69%)。
至2005年11月1日零时,我国60—64岁的人口占总人口数的:
3.34%
3.04%
7.69%
11.03%
2020年末S省就业人口4750.9万人,占常住人口总数的59.01%,与2019年末相比,就业人口占常住人口总数的比重下降0.24个百分点。
2020年末S省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就业人口数量分别为764.89万人、2033.39万人、1952.62万人,与2019年末相比,第一、第二产业就业人口比重分别下降0.7个、0.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就业人口比重上升0.8个百分点。
2020年末S省未就业常住人口数量约为第三产业就业人口的多少倍?
1.4
1.5
1.7
1.9
2012年末,中国大陆总人口135404万人,全年出生人口1635万人,死亡人口966万人。从性别结构看,男性人口69395万人,同比增加327万人;女性人口66009万人,同比增加342万人;从城乡结构看,城镇人口71182万人,同比增加2103万人;乡村人口64222万人,同比减少1434万人。
2012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670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84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3710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188万人;乡村就业人员39602万人。
2012年末,0~14岁(含不满15周岁)人口22287万人,占总人口的16.5%;15~59岁(含不满60周岁)劳动年龄人口93727万人,占总人口的69.2%;60岁及以上人口19390万人,占总人口的14.3%。
2012年全国农民工总量26261万人,比上年增加983万人,增长3.9%。其中本地农民工9925万人,增长5.4%;外出农民工16336万人,增长3.0%。
2012年,中国大陆1~14岁(含不满15周岁)的人口数量为:
20652万人
23922万人
22287万人
1635万人
在上述城市中,2016年末( )市常住人口数量同比增量最大。
深圳
广州
天津
武汉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农村16岁及以上劳动年龄人口数为5.12亿,其中,农业劳动力数为2.94亿。
农村16岁及以上劳动年龄人口中,16-20岁年龄组人口比重为9.1%,21-30岁为17.4%,31-40岁为18.4%,41-50岁为20.4%,50岁以上为34.7%。
农村农业劳动力中,16-20岁年龄人口比重为3.4%,21-30岁为16.7%,31-40岁为19.2%,41-50岁为26.3%,50岁以上为34.4%。
农村16岁及以上劳动年龄人口中,41岁及以上年龄组的人口数约为()亿。
1.04
1.78
2.39
2.82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农村16岁及以上劳动年龄人口数为5.12亿,其中,农业劳动力数为2.94亿。
农村16岁及以上劳动年龄人口中,16-20岁年龄组人口比重为9.1%,21-30岁为17.4%,31-40岁为18.4%,41-50岁为20.4%,50岁以上为34.7%。
农村农业劳动力中,16-20岁年龄人口比重为3.4%,21-30岁为16.7%,31-40岁为19.2%,41-50岁为26.3%,50岁以上为34.4%。
农村16岁及以上劳动年龄人口中,不属于农业劳动力的人口数为()亿。
1.46
2.18
2.94
5.12
2016年末,A自治区城镇人口为1542.1万人,城镇化率(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61.2%。
2016年末A自治区城镇人均居住面积达32.20平方米,比1978年末增长了5.5倍;农村牧区人均居住面积达27.40平方米,比1985年末增长103%。2016年末A自治区城镇居民家庭每百户拥有家用汽车38.48辆、家用电脑62台、移动电话222.21部;农牧民家庭每百户拥有家用汽车27.29辆、家用电脑23台、移动电话231.53部。
假设平均每户城镇居民家庭的人口数与农牧民家庭相同,则2016年末A自治区城镇居民拥有的家用电脑总量约是农村牧区居民的多少倍:
1.6
2.1
2.7
4.3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深入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区域性整体贫困明显缓解,为实现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打下了坚实基础。
从地区看,东部地区已率先基本脱贫,中西部地区贫困人口数量全面下降,2017年末,东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300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1067万人,五年累计下降78.1%;农村贫困发生率由2012年末的3.9%下降到0.8%,下降3.1个百分点,已率先基本实现脱贫。中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由2012年末的3446万人减少到2017年末的1112万人,累计减少2334万人,下降幅度为67.7%。农村贫困发生率由10.5%下降到3.4%,下降7.1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由2012年末的5086万人减少到2017年末的1634万人,累计减少3452万人,下降幅度为67.9%;农村贫困发生率由2012年末的17.6%下降到2017年末的5.6%,下降12.0个百分点。
从贫困区域看,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民族八省区减贫成效更加突出,区域性整体贫困明显缓解。贫困地区2017年末农村贫困人口1900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4139万人,减贫规模占全国农村减贫总规模的六成;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末的23.2% 下降至2017年末的7.2%,五年累计下降16.0个百分点,年均下降3.2个百分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2017年末农村贫困人口1540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3527万人,下降幅度为69.6%;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末的24.4%下降至2017年末的7.4%,累计下降17.0个百分点,年均下降3.4个百分点。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青海、宁夏、新疆等民族八省区2017年末农村贫困人口1032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2089万人,下降幅度为66.9%,减贫规模占全国农村减贫规模的三成;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末的21.1%下降至2017年末的6.9%,累计下降14.2个百分点,年均下降2.8个百分点。
下列关于2012年末和2017年末我国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占全国农村贫困人口比重的说法,描述正确的是:
2017年末高于2012年末,且2012年低于50%
2017年末高于2012年末,且均高于50%
2017年末低于2012年末,且2017年低于50%
2017年末低于2012年末,但均高于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