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2015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的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中,江苏最终样本量占全省常住人口总数的0.94%。调查显示:2015年11月1日零时江苏常住人口为7973万人,同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增加107万人,增长1.36%。
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064万人,占13.35%;15~64岁人口为5910万人,占74.13%;65岁及以上人口为999万人,占12.53%。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0.34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9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64个百分点。
全省常住人口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人口为1230万人,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人口为1356万人;初中文化程度人口为2741万人;小学文化程度人口为1744万人。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江苏0~14岁人口比重比65岁及以上人口:
少0.48个百分点
少2.12个百分点
多0.48个百分点
多2.12个百分点
1949-2008年江苏省城镇人口变化经历了以下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9-1957年。全省城镇人口由437万人增加到782万人,年均增长7.5%,是总人口年均增长速度(2.2%)的3.43倍;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也由1949年的12.4%迅速上升到1957年的18.7%。
第二阶段:1958-1978年。1958年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9.5%,1960年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最高,达到20.62%。1961年起城镇人口总数开始减少,1970年降至最低,城镇人口比重仅相当于1949年的水平,为12.5%。此后开始缓慢回升,1978年城镇人口比重达到13.7%,乡村人口总数为5033.55万人,占总人口的86.3%。20年间,全省城镇人口减少了28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下降5.8个百分点。
第三阶段:1979-1989年。这期间,建制镇由1979年的115个增加到1989年的392个;城镇人口由874万人增加到1366万人,增长了56.1%,年均增长4.55%,城镇人口比重上升6.1个百分点,平均每年上升0.61个百分点。
第四阶段:1990-1997年。这期间,全省省辖市(地级市)由11个增加到13个,县级市由14个增加到31个,建制镇由522个增加到1018个;城镇人口增长46.2%,年均增长5.58%,城镇人口比重由21.56%提高到29.85%,上升8.29个百分点,平均每年上升1.18个百分点。1997年全省城镇人口达到2133.65万人。
第五阶段:1998-2008年。这一阶段,城镇人口由2262.47万人增加到4168.48万人,年均增加190.60万人,增长84.24%;年均增长6.30%,2008年,城镇人口比重比1998年的31.5%多22.8个百分点,平均每年上升2.28个百分点。
1949-2008年江苏省城镇人口规模、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的变化趋势是:
前者一直上升,后者先上升后下降再上升
前者先上升后下降再上升,后者一直上升
二者都是一直上升
二者都先上升后下降再上升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之所以完全正确、之所以能够引领中国发展进步,关键在于我们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又根据我国实际和时代特征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在当代中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真正坚持社会主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旗帜。解放思想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法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党和国家到二零二零年的奋斗目标,是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
实事求是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认识
改革开放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动力
统筹兼顾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素
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
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显示,至2005年11月1日零时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总人口为130628万人,比2000年11月1日零时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总人增加了4045万人,增长3.2%;年平均增加809万人,年平均增长0.63%。
其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56457万人,居住在乡村的人口74471万人:男性67309万人,女性63319万人;具有大学程度(指大专及以上)的人口为6764万人,高中程度(含中专)的人口为15083万人,初中程度的人口为46735万人,小学程度的人口为40706万人。另外,0–14岁的人口为26478万人,占总人口的20.27%;15–59岁的人口为89742万人,占总人口的68.70%;60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4408万人,占总人口的11.03%(其中: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0045万人,占总人口的7.69%)。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总人口是( )。
129819万人
126448万人
126583万人
126483万人
2011年的总人口中,“65岁及以上”的人口比“0-14岁”的人口大约多( )万人:
7910
8850
9320
9970
人口红利是指一个国家的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较大,抚养率比较低,为经济发展创造了有利的人口条件。目前,我国正处于人口红利的( )阶段。
成熟
发展
停滞
下降
十七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党和国家到( )的奋斗目标,是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
2015年
2020年
2030年
2050年
2012年,某区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下简称户籍老年人口)23.61万,占户籍总人口的22.6%。2012年户籍老年人口规模比2000年翻了一番,占户籍总人口的比重比2000年上升了5.4个百分点。80岁以上的户籍高龄老年人口达到3.89万人,人口规模比2000年翻了两番。
2012年,该区共有公办、民营两种性质的养老机构42家,比2006年增加了14家。共有养老床位8141张,其中公办养老床位数4401张。2006年以来,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数平均每年增加523张,民办床位数平均每年增加190张。
2012年,该区养老机构共有入住老人5179名;从2006年到2012年,养老机构入住老人数量平均每年增加327名。
预计到2015年末,该区户籍老年人口将增长至31万,约占全区户籍人口的28%;同时,户籍高龄老年人口占户籍老年人口比重也将进一步上升。
2000年户籍老年人口占户籍总人口的比重是:
14.7%
16.5%
17.2%
22.6%
与2006年相比,2011年我国的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了多少个百分点:
0.049
0.059
0.49
0.59
2012年末我国总人口为13540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71182万人,占总人口比重为52.6%,比上年末提高1.3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为1635万人,出生率为12.10‰;死亡人口为966万人,死亡率为7.15‰;自然增长率为4.95‰。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7.70(女性=100)。
下列判断正确的有:
(1)1991~2012年二十二年,我国人口自然增长率逐年下降
(2)1991~2012年二十二年,我国人口出生率下降幅度最大的年份是1992年
(3)2011年我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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