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判断正确的有:
(1)2013年1~8月,全国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均超过上年同期
(2)2013年1~8月,全国乡镇卫生院诊疗人次不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的25%
(3)2012年1~8月与2013年1~8月,全国二级与三级医院诊疗人次之和均超过同期医院诊疗人次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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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
2个
3个
2006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江苏省各级卫生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富民强省、“两个率先”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重点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大力发展农村卫生、公共卫生、社区卫生,全面推进中医药、卫生监督、科技人才建设和卫生行风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稳步发展。现将2006年江苏省卫生机构、床位、人员、医院工作、居民病伤死亡原因等基本情况简报如下:
卫生机构总数继续增加。2006年末,江苏省卫生机构总数17143个(含诊所、医务室、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比上年增加1819个,增长11.87%。卫生机构总数增加较快的原因主要是各地加强了城市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今年新增社区卫生服务站1418个,较上年增长56.61%,新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0个,增长74.07%,(相应的减少了卫生院65个,减少4.42%)。另外今年新增诊所229所,较上年增长11.19%。
2006年江苏省医疗机构16614个,其中:非营利性医疗机构11442个,较上年增长17.21%,占医疗机构总数68.87%;营利性医疗机构5073个,较上年增长上2.65%,占医疗机构总数的30.53%。医疗机构按经济类型分,国有3736个,占全省医疗机构的22.48%;集体5871个,占35.34%;联营73个,占0.44%;私营医疗机构5275个,占31.75%。与上年比国有医疗机构增加193个,增长5.45%;集体医疗机构增加1215个,增长26.04%;私营医疗机构增长了5.97%。医疗机构中:医院1061个,比上年增加47个;卫生院1407个,比上年减少65个(减少的卫生院大多被改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部395个,比上年增加23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48个,比上年减少了1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07个;与上年相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88个,比上年增加80个。另外,诊所、医务室、卫生所、社区服务站13361个,较上年增加1732个。
2006年度,江苏省卫生院的数量比医院的数量:
多34.6%
少34.6%
多346个
少346个
假如2009年B市的常住人口是2005年的1.2倍,则该市2009年的卫生技术人员比2005年大约增加了:
0.4倍
0.8倍
1.4倍
1.8倍
2006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江苏省各级卫生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富民强省、“两个率先”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重点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大力发展农村卫生、公共卫生、社区卫生,全面推进中医药、卫生监督、科技人才建设和卫生行风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稳步发展。现将2006年江苏省卫生机构、床位、人员、医院工作、居民病伤死亡原因等基本情况简报如下:
卫生机构总数继续增加。2006年末,江苏省卫生机构总数17143个(含诊所、医务室、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比上年增加1819个,增长11.87%。卫生机构总数增加较快的原因主要是各地加强了城市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今年新增社区卫生服务站1418个,较上年增长56.61%,新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0个,增长74.07%,(相应的减少了卫生院65个,减少4.42%)。另外今年新增诊所229所,较上年增长11.19%。
2006年江苏省医疗机构16614个,其中:非营利性医疗机构11442个,较上年增长17.21%,占医疗机构总数68.87%;营利性医疗机构5073个,较上年增长上2.65%,占医疗机构总数的30.53%。医疗机构按经济类型分,国有3736个,占全省医疗机构的22.48%;集体5871个,占35.34%;联营73个,占0.44%;私营医疗机构5275个,占31.75%。与上年比国有医疗机构增加193个,增长5.45%;集体医疗机构增加1215个,增长26.04%;私营医疗机构增长了5.97%。医疗机构中:医院1061个,比上年增加47个;卫生院1407个,比上年减少65个(减少的卫生院大多被改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部395个,比上年增加23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48个,比上年减少了1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07个;与上年相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88个,比上年增加80个。另外,诊所、医务室、卫生所、社区服务站13361个,较上年增加1732个。
2006年度,江苏省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数量是:
2505个
1418个
13361个
3923个
近年来,广东全省医疗卫生资源总量继续增加,医疗服务能力不断增强。截止2016年底,全省医疗卫生机构4.91万个,医疗卫生机构拥有床位46.5万张,其中:医院37.2万张,卫生院5.7万张。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66.8万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24.4万人,注册护士28.4万人,医护比1:1.16。
2010—2016年,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数同比上一年增长率最高的是( )年。
2012
2013
2014
2016
新中国成立后,经过6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建设,我国公共卫生体系初步建立,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2008年全国共有卫生机构27.8万个,比1949年增加约75倍;卫生技术人员为503万人,比1949年增加9.0倍;医院和卫生院床位数为374.8万张,比1949年增加45.9倍;每千人口医院,卫生院床位数为2.8张,远高于1949年0.15张的水平。
2008年,每万人拥有的卫生机构数量约是1949年的多少倍?
3
8
15
30
律师的法律责任,是指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因为故意或者过失,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律师的执业纪律,损害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的司法秩序,影响了律师职业的形象,导致律师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的后果。
下列不属于律师的法律责任的一项是:
律师遗失重要证据而导致无法举证或证据失效
律师玩忽职守,草率处理案件
法官判案不严,以至判错了案子
在应当收集证据时,由于律师的原因而没有及时收集,而使证据湮灭
街道现有一笔预算用于为防疫志愿者购买防护服,如每人购买3套则剩余1720元;如每人购买5套则还需额外的680元预算。最终街道为每人购买4套防护服,剩余资金为每人购买13元/包的消毒湿巾2包,问街道防疫志愿者有多少人?
16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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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2013年1~8月,全国村卫生室诊疗人次同比增加:
8840万人次
9140万人次
10140万人次
11940万人次
2013年1~8月,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是:
174472.5万人次
449756.3万人次
463824.4万人次
481027.4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