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2007全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566万人,在校生1885万人,毕业生448万人;各类中等职业教育招生800万人,在校生2000万人,毕业生530万人;全国普通高中招生840万人,在校生2522万人,毕业生788万人;全国初中招生1869万人,在校生5736万人,毕业生1964万人;普通小学招生1736万人,在校生10564万人,毕业生1870万人。我国2006全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546万人,在校生1739万人,毕业生377万人。各类中等职业教育招生748万人,在校生1809万人,毕业生476万人;全国普通高中招生871万人,在校生2515万人,毕业生727万人;全国初中招生1930万人,在校生5958万人,毕业生2072万人;普通小学招生1729万人,在校生10712万人,毕业生1928万人。
从全国31个省份共抽取78所高等院校2162名大学生进行调查,道德类涉及道德品质或者关系的题目中,当提问:“你最看重人的哪3种品质或关系”,选择比例前五名的选项依次是“诚信”、“关爱”、“宽容”、“负责任”和“沟通”,选择比例依次为74.70%、65.40%、65.17%、49.49%、35.89%。前五名的选项均为积极道德意识;而当提问改为:“你觉得现在的人实际上哪3种品质或相互关系居多”,选择比例前五名的选项则依次为“相互利用”、“冷漠”、“不负责任”、“欺诈”、“关爱”,选择比例依次为62.49%、54.86%、43.52%、34.64%、29.19%,前五名的选项有4项是消极道德意识。
虽然,大学生的道德期许与现实道德有很大的落差,这并不影响大学生保持良好的道德习惯。调查显示,大学生在爱护公共卫生上,选择“随手扔掉”的仅占3.5%;乘车时对老弱病残人士让座的态度上,自认会“主动让座”的达79.0%。
调查主要从爱国与民族意识,文史哲常识和文化与生活价值观三个方面进行考察。调查显示,大学生具有很强的民族自尊心,当问到“被误认是日本或者韩国人时”,高达92.0%的大学生认为会“声明是中国人”,只有2.4%的大学生认为自己会“干脆回答是”,也只有5.6%的大学生认为自己会保持“沉默”。在爱国观念上,大学生对于我国在某些方面落后于其他国家,表示“立志为国争光”的占55.7%,表示“对社会风气不满”的占33.3%,而表示“无所谓”的占11.0%。
理想信念是文化和生活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生作为国家多年培养教育的栋梁之才,理想是引领人生前进的重要航标,在树立人生理想问题上,选择“有理想,并为实现理想而努力”的大学生占65.8%,选择“有理想,但觉得要实现很困难”的占30.6%,而选择“无所谓理想,每天能过得去就行”的占3.7%。可见,大部分大学生还是有明确的理想抱负,但仍有不少的大学生对于如何实现理想抱有消极的态度。问卷还进而考察大学生的信念观,信念是激发一个人奋发进取、实现理想的重要支撑力量。自认“总是有信念支持”的大学生占40.4%,而自认“有时有信念支持”的大学生多达52.8%,大部分大学生在人生信念这个问题上还处于摇摆状态,既想努力向前,同时又有畏难情绪。
通过对心理期许道德状况和自认现实道德状况的对比分析,可以发现:
大学生对优良的道德品质还是非常看重的
大学生对现实生活中实际存在的道德品质做出消极的评价
大学生的道德期许与实际道德有落差,但不是极大
大学生看重优良的道德品质,但对实际存在的道德品质做出消极评价
法律从何时开始生效。一般根据该项法律的性质和实际需要来决定,通常有三种方式:第一种是法律条文中明确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二种是法律公布后先予试行或暂行,而后由立法部门加以补充完善,再通过为正式法律,但在试行期间,该法律也具有约束力;第三种是:
法律公布后并不立即生效施行,经过一定时期后才开始施行
法律公布后并不立即生效施行,经过一年后才开始施行
法律公布后并不立即生效施行,经过至少一年后才开始施行
法律公布后并不立即生效施行,经过一定时期后才开始施行,法律中明确规定生效施行的日期
根据统计,电瓶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占全部交通事故的比例超过40%,引起了国家相关部门的重点关注。电瓶车事故的发生主要由电瓶车速度快、电瓶车主不遵守交通规则等引起。国家为加强对电瓶车的管理,规定新生产、销售的电瓶车车速不得超过25km/h,质量不能超过55kg。专家认为,这样能够大幅减少电瓶车引发的交通事故。
以下哪项为真,最能质疑上述专家的结论:
电瓶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主要是由电瓶车本身的车速过快引起的
电瓶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中,车速快虽然是其中一个原因,但最主要的是电瓶车主不遵守交通规则
很多城市电瓶车道比较窄,电瓶车经常碰撞在一起
以前发生的交通事故中,机动车引起的交通事故比例更高
在人类寻求安定的社会秩序的过程中,法律始终只是一种实现路径,并不是所有的社会关系都能依靠法律有效调整,也并不是所有的立法都能解决现实中的复杂问题。轻视立法固然不可取,但把眼界过于集中在立法的书面活动上,动辄呼吁加强规则制定,也未必是一种追求法治的理性态度。
根据这段文字,作者批判的是什么观点或态度:
重立法而轻执法
重法治而轻道德
社会问题应当通过立法解决
完善的法律体系是法治的前提
行政行为应依法实施,遵守法定权限、法定条件、法定要求和法定程序。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行政规定均不得与法律相抵触,不得规定依法只能由法律规定的事项。这是行政程序法的:
正当程序原则
依法行政原则
公开原则
参与原则
财富的增加与道德的堕落并不必然成正比。但如果财富的增加不能与公正地分配财富并行,如果社会的普遍的道德水平非但不能相应地得到提高,反而持续不断地下降,那就谈不上有实质意义的自由与平等,社会就不可能成为一个更加美好的社会。
这段文字的主旨在于:
财富的增加会带来道德水平的提高
全社会的公平与幸福应体现为财富的公平分配与道德水准的提高
道德水准的提高应以公正地分配社会财富为基础
美好社会得以形成的前提是财富的增加
我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是为人民服务,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的20字基本道德规范,除了“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还有:
助人为乐
爱岗敬业
敬业奉献
尊老爱幼
长期耐心细致的普法教育活动,确实有助于增强人们对于法律的信心,但与此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纸面上的法律并不能自动保障人们的权利,仅仅通过法制宣传与教育,并不能全面深入地促进人们对于法律的信仰。纸面上的法律条文到底意味着什么,还要依赖法律机构的运作者来表达。换言之,以法官为核心的法律人团队,才是法律最根本的载体;法律人的职业活动,才是活生生的法律;法律人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无不昭示着法律的真实面目。因此,如果要让社会公众知道法律是什么,与其举行一百场法律讲座,发放一千份宣传资料,还不如严格按照法律精神,进行一次诉讼活动。一次公正的诉讼,尽管亲见亲历者人数有限,但是通过口耳相传,就会形成一种普遍的社会舆论:法律人值得信赖,法律值得信仰。
这段文字意在强调:
普法活动的宣传教育效果逊色于法庭诉讼
法律的精神实质需要公众亲身体会才能感受到
法律条文的意义依赖于法律机构的运作者来表达
法律人的职业活动有助于公众建立法律信仰
知识产权是私权法律制度创新与变迁的结果,同时也是直接保护创新活动的基本法律制度。知识产权法从兴起到现在只有三四百年的时间,但经历从工业革命到信息革命的不同时期,其制度史本身就是一个法律制度创新与科技创新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的过程。纵观近现代世界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人们不难发现这样一个事实:凡是知识进步与经济繁荣的国家,无一不是知识产权制度健全与完善的国家。对于这些国家而言,知识产权既是发展战略的选择,也是综合国力的体现。
这段文字主要阐述的是:
知识产权的作用
知识产权法的历史
凡是知识进步与经济繁荣的国家,无一不是知识产权制度健全与完善的国家
创新发展与知识产权制度的关系
1981年当全世界认为野生朱鹮已经灭绝时,在中国又重新发现7只野生朱鹮,现在国内朱鹮数量已达1617只。目前全世界的朱鹮都是由当年的7只繁育而来。由于近亲繁殖严重,朱鹮成为世界濒危鸟类中遗传多样性最低的物种。这会导致种群抗病率降低、患病致死率上升,尤其是抵抗禽流感等致命性疾病能力极低。
由此可以推出:
近亲繁殖不利于物种进化,将遭到自然的淘汰
遗传多样性对于朱鹮的生存与发展至关重要
朱鹮数量有明显上升,其灭绝风险进一步减小
想要拯救朱鹮,务必要发展人工培育和养殖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