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报在一篇新闻报道中披露了未成年人甲是乙的私生子,致使甲备受同学的嘲讽和奚落,甲因精神痛苦,自残左手无名指,从而给甲的学习和生活造成重大影响。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对该报的行为应认定为:
如实报道,不构成侵权
侵害了甲的名誉权
侵害了甲的姓名权
侵害了甲的身体权
有价证券是指标有票面金额,证明持有人有权按期取得一定收入并可自由转让和买卖的所有权或债权凭证。有价证券是虚拟资本的一种形式,它本身没价值,但有价格。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不属于有价证券的是:
印花税票
银行定期存单
承兑汇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
①一项调查显示,76.5%的受访者感觉自己的语言越来越贫乏了,受访者认为年轻人语言贫乏的表现是基本不会使用诗句(61.9%)和不会用复杂的修辞手法(57.6%)。亦如以往所有关于汉语命运的讨论,总是要有一个“替罪羊”被推出来,在许多受访者口中,这次轮到了网络语言。
②网络带给传统语言生活最大的改变,是大大加速了互联互通的效率,把每位网民都推向了______的广场,使面向公共空间说话,从少数精英的特权变成了人人可享的服务,网络大大加速了语言发展和演变,激发了全民的语言热情。然而,全民进入网络空间,难免______;来得太快,难免让人不适应,自然也带来焦虑。这种焦虑是全方位的,伦理的(如隐私),经济的(如虚拟货币),文化的,自然也少不了语言本身的。
③语言规划学的研究告诉我们,什么样的语言生活,塑造什么样的语言样态,也就培育什么样的语言能力。古诗词和复杂灵动的修辞有其恒久的价值与魅力,但不要忘记,在唐诗宋词滥觞的岁月,它们也是因适应当时的文人语言生活才获得发展的。回到今天,不论线上线下,我们都很难要求话语里也三句一成语,五句一典故,而恰恰相反,不同于直接生硬的引用,在这个网络时代,有恒久魅力的经典语言文化在以新的方式焕发生机。《经典咏流传》把古诗词唱出来,新造成语用四字格描述今人情绪,《中华新韵》让古体诗用普通话读着也有味道,突然爆火的夸夸群更让灵动的修辞炫出了天际,如此种种不胜枚举。模因理论告诉我们,经典的文化元素会在每个时代流行,其表现方式不同而已。语言生活依然在有序发展,我们的语言也很好地适应着语言生活。
④因此可以说,社会的语言能力并没有退化,而要进一步提高个体的语言能力,则有赖于建造良好的语言环境。给予有效的引导,而非强制的教育,没有语言使用的环境,就没有语言能力的提升,很多当代作家回忆,他们的写作能力在大学时获得了巨大发展,不因种种课程,纯是向家人、恋人、好友大量写信锻炼了语言的风格和魅力。我国的应试文化和教育现状让青少年很少有机会自由地使用语言,表情达意,言说心声。恰恰是网络空间,给了他们这样的机会。语言生活规划者需要做的就是鼓励更多优秀的语言作品产出,压制极少数低俗恶俗的词汇与表达方式,把最大的自由空间还给每一个语言使用者,去激发语言创造的热情。
⑤另外,有四分之三的受访者建议青年训练自己的语言,这实在是可喜的现象,证明全社会的语言意识正在觉醒,意识到语言和语言生活是需要规划,需要建设的。相信人人努力,营造自由开放,又有引导的语言生活,就可以既做心口一致的君子,也做美言美语的贤人。
以下这段话本是以上文章中的一部分,其应该位于( )。
但若仔细思量,网络和网络语言真不能为这扼杀青年语言能力的大祸背锅。网络语言从来没有完备的界定。从新华网上的新闻与领导讲话,到微博上面红耳赤的唇枪舌剑,再到微信公众号里的鸡汤、鸡血,它们都是活跃在网络空间里的语言信息。即使聚焦到微博微信,平台上也是从庄雅到低俗无一不包的语言生活大杂院。
①与②之间
②与③之间
③与④之间
④与⑤之间
张某是某服装公司的法人代表,与担任出纳职务的妹夫合谋将100万元公司资金挪用到股市炒股,并将盈利的20万元平分。张某的行为构成:
挪用公款罪
挪用资金罪
职务侵占罪
贪污罪
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效力的开始或终止取决于将来确定事实的发生或不发生的法律行为。
下列行为中属于附条件的法律行为的是:
兄弟俩在其父母健在时,预先签订了一份分割其父母财产的协议,并约定该协议在其父母均去世时生效
甲与乙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还款时间为借款行为成立之日起的一年内
张某的养父与张某签订一份书面协议,约定当张某满18周岁时,养父将其亲身父亲赠送的一样古董转赠给他
甲、乙约定“如果甲申请出国成功”,两人所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即终止
李某性格怪癖,因受单位领导批评而发泄不满,驾车冲向闹市区人群,当场撞伤5人。李某的行为构成: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交通肇事罪
重大责任事故罪
故意杀人罪
某公司与陈某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在该合同约定“本人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公司每月给予200元补贴作为补偿,与每月工资一同发放”, 陈某工作一年后辞职。辞职后,他在当地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公司补缴社会保险金。关于以上案例,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案例中合同所约定的不缴纳社保的条款属于无效条款
该公司应为陈某补缴社会保险
陈某应当返还由该公司每月发放的200元补贴
为确保放弃缴纳社保声明合法生效,应另起协议
江某在某超市购买了一台电动榨汁机,1个月后出现故障,要求超市处理。但超市“购物须知”规定:“在本超市购物有质量问题请及时解决,自购物之日起超过15日的概不退换。”超市以此为由,拒绝受理,要求江某与生产厂家联系处理。对本案纠纷的处理,下列观点错误的是:
超市的规定是“霸王条款”,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无效
超市的规定是要约,消费者的购买是承诺,双方形成合同关系,所以规定有效
超市的规定是格式条款,但免除了自己的责任,所以无效
超市的规定与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相抵触,所以无效
某银行为一家小微企业提供了年利率分别为6%、7%的甲、乙两种贷款,期限均为一年。若两种贷款的合计数额为400万元,企业需付利息总额为25万元,则乙种贷款的数额是:
100万元
120万元
130万元
150万元
某首饰店误将一枚银戒指当作铂金戒指卖给李某。首饰店的这一行为属于:
犯罪行为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