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单方法律行为,是指根据民事主体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法律行为。
依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单方法律行为的是:
美国公民约翰在中国某大学访学期间,租用该大学学术中心406房间,租期为三个月
王一在自动存款机上,将4500元现金存进去了
王二发现洗发精用完了,到设在楼下超市的自动售货柜上付款后,取走了一瓶洗发精
小张搬家时,将一套旧沙发和一台四成新洗衣机,丢弃在小区垃圾分类回收处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多次打骂妻子,不给治病,这就是虐待行为;如果是虐待行为,就是犯罪行为;如果是犯罪行为,就必须受到法律的惩罚。
张三多次打骂妻子,不给妻子治病,由此可以推导出:
张三不打骂妻子,给其治病就是好丈夫
张三没有虐待行为就是没有犯罪
张三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张三的行为属于虐待行为
阳性强化法是建立、训练某种良好行为的治疗技术或矫正方法,也称“正强化法”或“积极强化法”。通过及时奖励目标行为,忽视或淡化异常行为,促进目标行为的产生。
根据上述定义,如果要纠正一名经常乱扔玩具、把饭撒桌子上等不断制造麻烦的儿童的行为,下列治疗方法不属于阳性强化法的是:
当他乱扔玩具时,及时制止,并让他旁观其他小朋友整理玩具的过程,然后引导他将自己的玩具放置好
当他出现认真收拾饭桌上自己撒的饭渣行为时,家长和老师及时积极鼓励和表扬,让他感受到更多的关注,促进他不断重复目标行为
当他随便乱扔玩具、哭闹不停时,周围人对他的这种不良行为不予关注,没有半分反应
家长对于他不乱扔玩具的行为,每减少一次就奖励一次他自己喜欢的东西,慢慢的他乱扔玩具的频率越来越低
甲以杀人故意,乙以伤害故意,共同攻击丙,导致丙死亡。事后发现,丙身上只有一处致命伤,但查不清楚是甲还是乙的行为导致。
学说:
①杀人行为不包含伤害行为,杀人故意排除伤害故意
②杀人行为包含伤害行为,杀人故意包含伤害故意
根据上述学说,以下哪种说法不能成立:
根据学说①,甲乙不成立共犯,甲乙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都没有因果关系
根据学说②,甲乙成立共犯,甲乙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无论根据学说①还是学说②,甲总是成立故意杀人罪,乙总是成立故意伤害罪
无论根据学说①还是学说②,甲乙二人对丙的死亡结果都要承担刑事责任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对象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和命令的行为。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抽象行政行为的是:
某市政府出台了车辆按尾号限行的交管措施
天然气公司规定,凡要安装天然气的用户必须购买“天飞”牌灶具
某夜,交警部门集中整治醉酒驾车,对几十名司机进行了处罚
某市规划局批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商品房
继续犯又称持续犯,指犯罪行为与该行为引起的不法状态在一定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
据上述定义,下列行为属于继续犯的是:
孙某与有夫之妇张某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被张某丈夫发现后,张某与孙某断绝了关系,孙某怀恨在心,两天之内先后将张某与其丈夫杀害
张某非法行医三年多,导致1人死亡,2人身体残疾
李某举报某派出所所长王某徇私舞弊,王某为报复李某,借执法之名,将李某非法拘禁3日
王某在走私毒品的过程中,遇到边防人员的检查,王某以暴力方法抗拒检查
正惩罚是指当个体发出某种行为后,引发外部对其行为的某种反应,导致令该个体不愉快的后果,使个体今后发出此行为的可能性降低。负惩罚是指当个体发出某种行为后,撤销令个体愉快的后果,使个体今后发出此行为的可能性降低。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正惩罚的是:
禁烟标识贴出后,在办公室吸烟的人明显减少
母亲要求小明不写作业不得出去玩
某人因酒驾被处罚后,再没有酒驾
冰棍解暑,所以夏天冰棍很畅销
事实行为:指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规定客观上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
下列不属于事实行为的是:
遗嘱
发明创造
拾得遗失物
撰写作品
过度探索行为:指好奇的兴趣不是随着对新事物熟悉程度的增加而下降,而是持续不减,结果造成对所着迷事物损毁的行为。
下列属于过度探索行为的是:
小侯对玩具遥控汽车爱不释手,而且每次都不准别人碰,就是平时最有威信的妈妈也不能碰一碰,否则就会大哭大闹
小南对小航模越来越喜爱,每天都要一个一个的反复把玩,他的小床上已经有4个不同类型的小航模散了架
小宝对魔方很着迷,每次吃饭的时候都要先把魔方的一面调整到同一色,有几次竟然把饭粒都掉到了魔方上
3岁的小贝,有时要玩印有米老鼠图案的实心球,还要爸爸妈妈讲米老鼠踢球的故事,有时又闹着要看会说话的鹩哥
反诉:是指在已经提起的诉讼中,被告针对与原诉有联系的行为,提起独立诉讼请求的行为。
根据以上定义,下列行为属于反诉的是:
老师起诉学生借钱不还,学生起诉老师剽窃
原告起诉离婚,被告请求法院确认婚姻关系本来就是无效
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按买卖合同交货,被告起诉供货商未能按时交货
原告起诉被告居住的房屋所有权是他的,被告请求法院让原告偿还欠款